一個萬籟俱寂的夜晚,夜空中原本閃爍著滿天星斗,但現在卻被一片烏雲遮蔽,黑漆漆地令人視線難及眼前一寸之處。
此刻一名男子正駕駛著馬車,驅馳在一條泥濘的道路上。拉著馬車的是一匹高大壯碩的馬。馬的身高,從地面到肩背(鬐甲)約莫一百四十五公分,遠遠不及現代純種賽馬的身高,大約僅與現代的矮種馬(pony,身高不到一百四十七公分)相當。然而,在漢朝時這匹馬已經算是身材比較高大的了,馬具與裝飾也一應俱全。在當時,馬車的價值比牛車要更貴許多,光憑駕乘馬車這一點,就足以明白顯示此人並非一般平民。
馬車上還有木製的篷蓋,形狀如遮陽傘,男子自己握著韁繩駕馭馬匹。馬匹與車輛之間,以兩根「轅」連結著,馬的身上繫著胸帶。5駕車的男子在頭上纏繞著布料,看來意在掩蓋面容。馬車靜悄悄持續行進著。
此型馬車稱做「軺車」,一般來說是官吏在搭乘的。6這輛馬車的車輪看起來穩固牢靠,是輛好車,顯示出乘坐者是有相當身分地位的達官顯貴。7馬車在地面上壓出兩道「轍」(車輪痕跡),間隔約兩公尺,也顯示出這台馬車的尺寸並不小。8只不過,這輛並未如中央政府官員的馬車那般有著紅色的朱輪。
駕車的男子,看來他並不習慣做這類事情,因此顯得渾身緊張不自在,表情充滿了焦躁不安。幸虧在這樣的黑夜裡,根本沒人會注意到他。
照理來說,夜間在大馬路上移動、出城,原則上屬於被禁止的行為。若犯了禁止夜行的禁令,哪怕是具有相當身分地位的人,都會遭到衛兵的斥責。
但這輛馬車的主人似乎早就對「亭」(警察局)的位置以及衛兵巡邏路線一清二楚,竟是一路暢行無阻,沿著兩排路樹(桃、李、棗、槐樹等)的大馬路揚長而去。男子終於來到了一座「里」的門口前。一般來說,乘車者應該要在此處下車,不過反正此刻夜闌人靜,也沒人會說閒話,而且這裡是城牆附近的貧民窟,里門一向都是不關的。
馬車緩緩減速,進入了一條沒鋪石頭的土路,坑坑窪窪,因昨日下雨的緣故,地上一片泥濘。車輪陷到了泥巴裡,使車軸唧嘎作響,彷彿隨時可能斷裂似的。
馬車終於停在一間小屋前,這是一間相當破爛的小屋,入口連扇像樣的門都沒有,僅以一道草簾稍微遮掩。
小屋前面的路上,殘留著幾道大大的車轍,看來似乎有好幾輛大台的馬車來過這裡。但按一般常理來說,能乘得起馬車的達官顯貴,大白天是不會光顧這種貧民窟的。沒事實在沒必要來這種地方,就算真有什麼事情,派手下過來處理就好了。富貴人士若涉足貧民窟,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如此看來,這些車轍想必全都是夜晚悄悄拜訪這間小屋時所留下的痕跡。
委託殺人
男子下了馬車,他穿著一身看似樸素而不起眼的衣服,料子卻是細緻的絹布,難以完全掩飾高貴的身分。男子的相貌端正,蓄著長鬍,耳上掛著翡翠耳環,頭上綁著髮髻,以布巾包覆起來。
男子隔著門口的草簾,向屋內輕聲說道:「有人在嗎?」
年齡約莫二十幾接近三十歲,他的身材比男子原本所想像更矮小,眼睛在一片漆黑當中亮著,令人感受到一股深不見底的壓迫感。
屋子的主人站起身走向窗戶。那個時代沒有玻璃窗,所謂的窗戶只有陶製的框而已。窗戶一開,月光照進屋內,外頭的空氣混雜著牛糞的臭味飄進了室內,但也使室內原本不流通的空氣稍微新鮮一些。
屋子的主人接著又拉下了掛在牆壁上的草簾,把窗戶遮住,似乎不希望接下來的對話被外面聽到。草簾的作用有點像是一道厚厚的百葉窗,遮住了月光,也隔絕外面的聲音。主人又點亮了蠟燭。蠟燭並不是用蜂蜜蠟(在當時仍很稀少)製成的,而是用麻的纖維扭成一團立在燭台上,下半部浸泡在動物性油脂當中。
仔細一瞧,屋內幾乎是家徒四壁,除了在角落有個爐灶,旁邊還有個稍高的台座,上面鋪著棉被。
男子進入室內,觀察一下四周,欲言又止。於是屋子的主人開門見山地說:「參見縣令大人。夜深駕臨寒舍,想來必有要事?」
縣令此前與屋主素未謀面,卻一開始就被識破身分,不覺一驚:「你怎麼會知道我是縣令?」「我的周遭總是有情資,這是我的工作。足下有什麼需求呢,想打探消息,或者是︙?」屋主說道。「足下」是對官吏的尊稱。
對方的情資蒐集能力,使縣令感到既驚訝又可怕。同時,腦海中也不禁浮出了一連串疑問:「我是間接打聽到關於此人的消息,所以才來訪的。據說只要是混江湖的人,沒有人不知道他。明明是初次見面,為什麼他一開始就知道我的身分呢?而且更大的疑問是,這號大人物為什麼卻......」正想開口問,屋主卻搶先一步開口說:「您是不是正在納悶,為何我要住在這麼破的地方呢?」
縣令感到對方彷彿能夠讀取自己內心想法似的,驚訝得無言以對。被他搶先這麼一說,縣令反倒感覺不便再多問,而屋主看來也沒有進一步解釋的意思。從他身上能感受到一股氣息:背後似乎有什麼理由,是他不想多說,也不希望別人多問的。為何賺大錢的人要住這麼破的地方?這個謎仍然不得而知。縣令趕緊把話帶入正題:「我來是想請你幫我殺一個人。」
接下來縣令簡要地說明了情況,屋主聽了,連眉頭也沒皺一下,輕描淡寫地開出價碼:「十萬錢,我就接。」
法律所不及的陰暗處
秦始皇統治天下時,某村落有個名叫陳平的年輕人,過著相當貧窮的生活。儘管他家住在貧民窟,家門前卻屢屢留下「長者」前來造訪的車轍。
所謂的「長者」,是指兼具不對部屬多加干涉的寬厚氣度與任俠精神的人物,是當時官員的理想典範。
如前所述,能乘坐得起馬車的人大多為官員,換言之,陳平的身上想必有某些事物是官員所需要的。
陳平的家門僅以草席遮掩,相當貧窮,至少在表面看來是如此。此外,儘管陳平家門前屢屢有「長者」的車轍留下,卻從來沒人實際看過那些「長者」,恐怕這些「長者」都是掩人耳目在深夜偷偷造訪,委託一些事情。會在這種地方交易的,不光只是暗殺(政敵或者商敵)的委託,也有人前來行賄,有時則遭到對方規勸或斥責。當然,賄賂必然帶有某種目的。
再舉一例,東漢有一位大官叫楊震,有一次路過昌邑縣,當地的縣令名叫王密,王密以前曾受過楊震的舉薦,才爬到今天的地位,因此王密為了對楊震表示感激之情,夜晚拜訪楊震投宿之處,身上帶了十斤(合二點五公斤)的黃金準備餽贈給楊震。
當時官官之間以及官民之間黃金與銅錢兌換的比例(平賈),每個月在不同的縣都會有不同的行情,到了東漢時期,行情大約穩定落在一斤的黃金兌換一萬錢左右。
換言之,十斤的黃金價值約相當於十萬枚銅錢,後面會再進一步詳述,這個金額已超過了當時一般普通家庭的財產總額(包括不動產在內)。王密說道:「深夜裡反正也沒人會知道......」
楊震以這句話拒絕了餽贈:「上天、神明,以及你我都知道。怎能說沒人知道呢?」於是王密為自己的行為深感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