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業主規劃把公司股份移轉給下一代時,會在「直接贈與」與「賣給子女」之間衡量,有人認為只要真的簽訂買賣契約、兒子付錢,再把證券交易稅繳完,就不會碰到贈與稅。不過,父母與子女屬於二親等以內親屬,即使雙方是真的買賣,稅務程序也還沒有結束。
財政部明確指出,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財產買賣,仍應填寫贈與稅申報書辦理申報;只有在能證明買方確實支付價款,而且這筆錢不是由賣方借給買方,也不是由賣方提供擔保向他人借來的情況下,經國稅局認定買賣屬實,才可免課贈與稅。
爸爸真的把股票「賣」給兒子,仍要申報贈與稅
很多人容易把「不用繳贈與稅」和「不用申報贈與稅」混為一談。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原則上以贈與論;但如果當事人能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而且價款不是由出賣人貸與,或由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就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假設爸爸把價值500萬元的公司股票賣給兒子,兒子也確實從自己的銀行帳戶匯出500萬元給爸爸,並不代表這筆交易就可以完全跳過贈與稅程序。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仍應辦理贈與稅申報,並提出資金來源及支付價款等相關證明,讓國稅局審核交易是否屬實。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也提醒,不論親子之間訂的是贈與契約或買賣契約,都有贈與稅申報問題;若是買賣,必須提出相關金流資料,經認定後才能免課贈與稅。
因此,真正關鍵的不是契約上有沒有寫「買賣」,而是兒子能不能證明這筆錢確實是自己的,而且真的支付給爸爸。
兒子付錢還不一定安全,賣太便宜價差也可能算贈與
除了有沒有實際付款之外,成交價格本身也不能任意決定。
《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以顯著不相當的代價讓與財產時,實際價值與成交價格之間的差額,也屬於以贈與論的範圍。
因此,如果父親持有的公司股票依相關規定計算價值明顯較高,卻刻意以極低價格出售給兒子,即使兒子真的有匯款,也不代表整筆交易都不會涉及贈與稅。
例如實際價值明顯高於每股100元的股份,父親卻以每股10元大量出售給子女,國稅局仍可能檢視其成交價格是否存在「顯著不相當」的情況,並就相關差額認定是否屬於贈與。
所以親子買賣公司股票至少要注意兩件事:一是確實存在買賣金流,二是成交條件不能明顯偏離合理價格。
符合課稅範圍的未上市股票,還要繳0.3%證交稅
如果交易標的是依法發行、符合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的未上市股票,私人間直接買賣時,同樣要注意證券交易稅。
現行股票證券交易稅稅率為成交價格的千分之3,也就是0.3%。私人間直接買賣有價證券時,證交稅雖然是由賣方負擔,但受讓股票的買方屬於代徵人,必須在交割當日代徵,並於次日填寫繳款書繳納。
假設爸爸以500萬元把符合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的未上市股票賣給兒子,證券交易稅就是1萬5000元。
不過,這1萬5000元繳完,只代表證券交易稅這一關完成,不能拿來取代前面的贈與稅申報與金流證明。 (相關報導: 垃圾丟錯最高罰10萬元!10種民眾最容易誤踩的回收規定整理 | 更多文章 )
也就是說,「證交稅有繳」和「親子買賣不算贈與」,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