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哲先生到高鐵公司,鄭光遠先生轉戰台鐵公司,兩位董事長任職的緣由,許多人說看不懂,進而懷疑他們在新職位的表現。兩位依程序到任布達,講些2.0場面話;工會開出福利支票,兩董再加幾句和諧場面話。兩個最重要軌道系統公司負責人人事案就此完成,在不可預測的未來(希望不是四個月!),如果換人,會再依戲碼走一圈。
這背後涉及的公司治理問題太多了,另外討論,此處只想追問,兩董上任,有沒有漏了考題?
個人以為恰巧有一題回應兩董原來的身份,又切合新職務的挑戰,更具有時效,亟需兩位董事長的職務意見。
這一題是:「貴高(/台)鐵公司對現在環評中高鐵延伸宜蘭建設案的看法?」
為什麼是這一題,因為這段延伸線60公里雖然不長,卻代表高鐵和台鐵在業務面的競合。舉其大者,延伸宜蘭的高鐵是環島高鐵的濫觴?還是台鐵告別東部市場?另外當然還有宜蘭鐵路高架要不要執行?新購600輛汰換普悠瑪的自強號何去何從等等。有一連串幾百億工程都會受衝擊,台鐵重生繫於一念!
高鐵公司的挑戰則在法律面。台灣高鐵公司(簡稱「台高」)依據BOT合約,營運南港到左營。兩延伸段是交通部鐵道局規劃,據說將繼續施工,再以OT方式請台高營運。
然而,這個「據說」並沒有正式洽詢台高,台高是不是得無條件同意?不同性質合約可以用限制性採購嗎?
這個考題又為什麼緊急呢?因為環評程序下一步就是7/9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兩位所代表公司的意見務請在會前提出!
我們也希望本案環評審查時社會各界重視兩個特性:
1)本案是軌道工程,不同於公路工程,工程需要專業營運者才能實現建設目的。許多地方政府捷運計畫審議時,未必有明確營運者,但本案呼之欲出的營運者是台高,卻又未經營運者參與規劃,認同本案的技術和營運,環評委員恐怕不適宜只就工程資訊就對4000億投資作環評影響的准否?
2)本案假設採鐵道局完成工程,交付台高營運。一如全台各地鐵路立體化建設,鐵工局交給鐵路局,請記取過往屢見教訓:建設者會誇大需求和效益、會低估營運費用。
今天我們只能相信鐵道局對本案的預估嗎?
高鐵vs台鐵業務競合是國家政策。BOT合約乙方合不合適再成新OT業者,都超乎公司董事長職權。但是也只有這樣的考題才能檢視兩位新董事長的優勢,昨天的高鐵董事長怎麼協助今天的台鐵董事長;昨天的政務委員又怎麼確保曾為國際肯定的BOT合約能合宜執行,重新擦亮台高品牌。
敬請加考一題,勇赴新職的挑戰! (相關報導: 賀陳旦專欄:政治天秤上的高鐵建設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前交通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