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音寧被推到台肥董事長室門口,卻沒進去。另一個例子,高鐵董事長椅子還沒坐熱,突然被送進台鐵董事長室。許多人都看不懂,政府的標準答案:「依公司治理,是董事會決定」。這樣多程序詭異的公司治理,主管機關金管會沒半句話?尤其台肥是民營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手不能伸這樣長吧?還假裝尊重公司程序?小股東應該同時告農業部和金管會!
國營董總成打賞金庫
國營事業一向被執政者視為禁臠,離公司治理大方向越來越遠。少數公司有土地或工程利益用作政策照顧外,各事業高階人事就是執政者快樂的私房金庫。比起公職人選,事業董總用來打賞助選有功,或是派系平衡,真是好用!打賞最常見的是空降,有時候董總都是外人,不管派的是不是內行,都顯示不信任既有人才,人沒到,先傷了士氣。
近年為了爭取國營員工支持,會提拔總經理當董事長,看似尊重,其實是不想傷腦筋,是另一種忽略。內升避開欠缺專業的批評,卻引發另一層疑慮:越熟稔業務越惰於革新。國營事業董總空降內升看來各有利弊,政治面又確實有甜蜜的權力滋味,捨不得不過問不伸手,怎麼做才好?
怎麼樣調整打賞作法?
首先,要確立國營事業的價值,值得當作現代國家努力改革的方向。國營事業除了有先天性獨佔,或國安顧慮,往往也有較完整的生產體系和較集中的專業人才。這樣的優勢可能來自成立較早也可能由於自由化不夠,後天因素成就較高市占率。許多國營事業因而成為該產業費率或服務水準的制訂者。對於各該產業的發展和競爭力有決定性影響。善加運用其規模和品牌,當然可以成為進軍國際的尖兵。DHL是德國郵政投資,新加坡捷運海外市場遠大過國內,都是國營事業成功的例子。我們應該正面輔導,讓國營事業發展成國家隊!
手短一點留空間給董事會
認同國營事業大價值,其次,就要改一改小習慣。憑好惡用人,太甜美了,會上癮。這個習慣要慢慢放手。
放手給誰?放手給董事會。
董事會本來就該是公司決策者,董事長代表股權多數召開會議,總經理秉承董事會決議執行業務。國家執政者當然有權派任董總,但要更謹慎推派董事,因為國家和公司需要這群人(代替層峰)負責公司方向,協助董事長,監督總經理。
事實上目前制度下,受聘於長官的董事多半有道義配合長官,可也應該課予責任幫忙把關重要人事。承接改變,落實董事會作決策,公司治理的真締。
以爭議較多,常常無預兆更換的董事長為例,即使政權已經輪替,不宜立刻全面換人。宜請各公司董事會提出評鑑參考,策定階段性整頓,對欲免職者給予改正期半年,或者對擬新聘者聽取新計畫等等,都可以避免ㄧ時情緒害事,也讓董事們善盡輔導決策的責任。
先讓總經理有任期
讓董事會接手定去留,進一步是不是要有任期,不宜隨時換人。那當權的快樂豈不又少了一大塊?個人建議這也要有階段性作法:「尊重國營公司穩健營運,總經理可以有任期。」國營事業多數規模較大,人事培訓完整。總經理宜尊重內部拔擢,但輔以較多元的董事。目前上級人事和主計單位派出的董事功能有限,應減少,多聘其他專業人士,協助老機器創新。總經理熟稔產業和內部事務官系統,應該賦予任期制,整合資源強化目標,向董事會提報執行計畫,任期和去留由董事會決定。待遇福利宜參照同業或國際水平,不受董事長(政務官)薪酬為限。
董事長靠的是信任
董事長屬政務官,難有任期規劃。也因為是政務性質,不必太要求所學是否和公司業務相近。可又因為職責為政務,推派為董事長時有沒有充分信賴,才是真正的資格考慮。換言之,我們不必擔心派去的董事長熟不熟悉業務,反而要問派他的人系望他做什麼?信不信任他?何況,若有前述董事多元遴選,董事會和總經理形同權能互濟下,董事長不必比這樣的合作能幹,只要在團隊目標上加進政治潤滑,促成公司成長,就是盡職的董事長了!
董事長任期是看團隊的績效,個人所學完全不是困擾。
簡言之,政治的手伸進國營事業,理之當然,又情所難免。但是,請伸向慎選董事,讓董事會發生功能,避免決策盲點,減少公司混亂。進而發揮國營公司戰力。 (相關報導: 賀陳旦觀點:只有宜蘭人敢再說:「不!」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前交通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