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父親日前因騎機車載著1歲多的孩子、卻未讓其配戴安全帽而遭人檢舉,警方調查後認定違規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開罰500元。然而,市面根本找不到適合幼兒的安全帽,在網路上掀起激烈爭論。
「幼兒未戴安全帽」挨罰500元
該名父親在《爆料公社》發文抱怨,5月23日上午9時許,因妻子臨時有事,他親自照顧孩子,騎車出門時載著1歲多的孩子行經板橋新海橋附近,結果因為沒讓幼兒戴安全帽而遭人檢舉。
他解釋,曾查詢資料發現「兩歲以下幼兒不建議戴安全帽」,主因是幼兒頸部與脊椎尚未發育完全,安全帽反而可能造成傷害。
此外,他還引用交通規則內容指出,安全帽須「穩固配戴、不晃動、不遮蔽視線」,而嬰幼兒的頭型與體型根本難以符合這些要求,「我完全沒有任何一個字眼是合法可以臨時帶著我的寶寶騎車出門…機車不行,更別說搭計程車了!所以帶兩歲以下小朋友只能開車?」
網路掀兩派論戰
此案引來大量網友討論。有家長認同該名父親的困境,認為法律未考慮育兒現實,質疑政府執法過嚴、形同「懲罰基層父母」;也有網友指出,嬰幼兒專用安全帽其實市面上已有販售,並張貼相關照片表示「不是買不到,只是你沒找」。
另一派聲音則支持警方執法,強調即使有困難,孩子的生命安全仍是第一優先,「再麻煩也不能拿孩子安全開玩笑」、「你要顧小孩不是理由,不能違法上路」。
警方呼籲安全帽正確配戴
針對此案,轄區海山分局回應表示,經調閱檢舉影像,確認當事人確實違規,依法對駕駛人處以新臺幣500元罰鍰。警方也提醒,依現行規定,騎乘機車無論年齡皆須配戴安全帽,且須正確配戴、扣緊扣環,才能保障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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