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愛」做穀片錯了嗎?因為這個成分標示,美國烘焙坊老闆被食藥署警告違法

2017-10-1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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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台灣或是美國的食品標示法規,都不能將非食品原料標註在食品標籤中的成分列表,為避免觸法,愛還是放在心裡吧。

美國一家烘焙業者遭到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以下簡稱FDA)發函警告,原因之一竟是因為「愛」不屬於食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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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名為Nashoba Brook的烘焙業者位於美國麻薩諸塞州,由於將自家生產的穀片成分標示上列出了愛(LOVE),遭到美國FDA發函警告。警告函中指出,該業者連續違反衛生安全的規範,同時食品的標示也不正確。FDA表示,食品標籤上的成分需要是食品原料的常見名稱,而「愛」不屬於食品原料常見名稱,因此,標示上額外註記的「愛」被認為干擾了正確的食品標示,屬於違反食品標示法規的舉動。

該烘焙坊的執行長John Gate接受《彭博商業周刊》訪問時表示,他個人非常喜歡公司將「愛」列入穀片成分的做法,他說:「客人問我們如何把穀片做的那麼好。如果我們的師傅能夠回答:『因為穀片裡頭有愛,這會讓吃過穀片的人們臉上都掛著微笑』,這會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情」,「政府告訴我們不能將愛列為成分之一,因為這樣可能構成欺騙,我們只覺得這太蠢了。」

為了讓消費者得到正確資訊,業者應該把愛放在行動上,做出最優質的產品,而不是把愛放在標示上,以免觸法。

食力小提醒: 依據台灣《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與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規範,食品的成分標示是原料、添加物的名稱或相關通用名稱,若將不是真實原料的「愛」標記其中,在台灣也同樣屬違法行為,可處以3萬~300萬罰鍰。

文/黃毓棻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食力foodNEXT(原標題:愛不是成分的一種 美國烘焙業者遭到政府部門發函警告)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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