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一個國際大都市,會讓女性找不到地方上廁所?荷蘭這件事引發女網友的不滿

2017-09-21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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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一名女子在阿姆斯特丹市中心突然內急,卻遍尋不著廁所,只好在巷內就地解決,不巧被警方逮到,處以90歐元(約新台幣3293元)罰款,女性網友為她抱不平。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23歲的皮寧(GeertePiening)2015年某晚在阿姆斯特丹萊頓廣場(Leidseplein)附近喝酒,一時內急,又過了店裡打烊時間,最近的公廁則在數公里外。皮寧只好在友人把風下,找條靜巷就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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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卻被3名警員當場逮到。 阿姆斯特丹設有35處男廁,而女廁只有3處。她說:「當下我不想爭論...但隔天,我想說,等等,我要討回公道。」

本案法官告訴她,她應該使用其中一處男廁,而不是在公共場所就地解決,犯下所謂「隨處便溺」(wildplassen)罪名。部分女網友以這個字為話題標籤,譏諷法官的建議,並分享女性借用男性便器明顯尷尬不便的照片。

法官把皮寧內急就地解決,拿來和隨處亂丟垃圾相比,也引發網友譏諷,香蕉皮和巧克力包裝紙可以丟在沒有性別之分的垃圾桶。皮寧堅持自己別無選擇才會在靜巷解決內急,並指出其他歐洲國家首都的女性公廁措施比荷蘭好。

法官雖然坦承女廁較少,但指出市政府沒義務提供。

皮寧告訴荷蘭大眾日報(Algemeen Dagblad):「觀光大城如阿姆斯特丹,女性卻沒地方上廁所。不是顏面無光嗎?」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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