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親人在國外不幸過世,家屬希望將骨灰帶回台灣安葬,是否一定要委託殯葬業者安排特殊貨運?其實,依照內政部規定,亡者在當地火化後,家屬可以將骨灰以託運行李或隨身行李方式帶回台灣,部分航空公司甚至允許旅客替骨灰罈額外購買座位。不過,骨灰能否順利登機,仍須符合航空公司及機場安檢規定。究竟需要準備哪些證明?入境時需不需要向海關申報?如果想將完整遺體運回台灣,又有哪些不同手續?
骨灰可以當隨身行李帶上飛機嗎?內政部證實可以 許多人以為骨灰屬於特殊物品,一定得交由航空貨運公司運送,實際上,台灣主管機關並沒有一律禁止家屬將骨灰當成隨身行李攜帶入境。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在「若親人在國外不幸身故,遺體要如何處理運回台灣?」常見問答中明確指出,親人在國外過世後,可以先委託當地禮儀社處理火化事宜,再將骨灰以貨物或行李方式運回台灣 。若由家屬親自護送,便可選擇託運行李或隨身行李方式運送。
(圖/風生活製圖)
不過,台灣允許骨灰以隨身行李方式入境,並不代表所有航空公司都接受相同做法。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提醒,少數航空公司規定骨灰不得隨身攜帶,必須採貨運方式運送,實際能否攜帶登機,仍取決於航空公司及轉機航段的規定。
帶骨灰回台灣需要哪些文件?3項證明最好事先準備 即使骨灰能以隨身行李方式運送,家屬仍須準備相關文件,以供航空運輸及入境時必要的檢查。根據內政部說明,家屬在國外完成火化後,應事先備妥以下3項文件。
死亡證明書:依死亡所在地的制度,由當地主管機關、醫療機構或其他有權機關核發,用來證明亡者的死亡事實。 火化證明書:由當地殯儀館或相關機構開立,證明遺體已完成火化。 亡者護照:供主管機關確認亡者身分及相關資料。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也指出,家屬隨身攜帶骨灰搭機入境,如果能提供死亡證明書及火化證明書供查核,將有助於通關檢查。
骨灰罈也能買飛機座位?華航、長榮都有相關規定 如果骨灰罈體積較大,或家屬擔心託運過程發生碰撞,是否可以讓骨灰罈放在飛機客艙內?答案是部分航空公司允許,而且在特定情況下,旅客還可以替骨灰罈額外購買座位。
(圖/風生活製圖) 中華航空在官方「特殊行李」規定中指出,骨灰罈屬於可以申請客艙佔位行李的物品。如果骨灰罈包裝後符合一般手提行李規範,也就是長、寬、高分別不超過56公分、36公分、23公分,重量不超過7公斤,便可依一般手提行李方式處理,妥善放置於前方座椅下方或客艙置物櫃內。
兩家航空公司對客艙佔位行李的包裝也有安全要求,骨灰罈須妥善裝箱,外包裝不得使用玻璃等容易破裂的材質,並須符合客艙固定規範。 長榮另外規定,單件佔位行李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因此,所謂「幫骨灰罈買機票」,實際上是購買客艙佔位行李服務,並非將骨灰罈當成一般乘客辦理登機。是否需要額外付費,以及能否安排獨立座位,仍依航空公司核准的方式辦理。
骨灰入境需要向海關申報嗎?符合條件可走綠線通關 除了登機規定,家屬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抵達台灣機場後,是否需要為骨灰辦理特殊報關程序。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2025年1月10日發布的「旅客攜帶骨灰入、出境應辦理手續為何?」說明指出,家屬隨身扶抱骨灰搭機入境,並沒有特殊海關規定,入境時可以由綠線檯通關。
家屬以符合規定的隨身行李方式攜帶骨灰,而且沒有其他依法應申報的物品時,原則上可以走綠線通關,無須比照航空貨運辦理貨物報關。關務署仍建議備妥死亡證明書及火化證明書,供海關必要時查核。至於檢疫方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在「屍體檢疫」規定中明確指出,骨灰、骨骸出入國境,免予申報檢疫 。因此,家屬攜帶已完成火化的骨灰入境台灣,不需要另外辦理屍體檢疫申報。
骨灰罈過機場安檢會被打開嗎?容器材質可能影響登機
雖然骨灰出入台灣免予申報屍體檢疫,但搭乘飛機時,仍須通過出發地及轉機機場的安全檢查。部分國家對骨灰容器的材質有所要求,甚至可能影響旅客能否順利登機。以加拿大機場為例,加拿大航空運輸安全局(CATSA)指出,部分骨灰容器可能讓安檢設備難以辨識內容物,因此建議使用塑膠、紙板、布料或木材等較容易通過檢查的容器。相較之下,金屬、石材與陶瓷材質的容器,通過安檢的難度可能較高。
加拿大官方的攜帶物品查詢表,將未滿350毫升的骨灰列為可隨身攜帶的項目,但仍須通過安檢。若骨灰量達350毫升或以上,能否隨身攜帶須進一步確認;對於超過350毫升的骨灰,官方則建議考慮航空貨運等替代方式。 當地安檢人員不得打開骨灰容器,但如果容器無法通過安全檢查,仍可能被拒絕攜帶登機。
家屬無法親自護送怎麼辦?骨灰也可以空運貨物方式回台 如果家屬無法親自前往海外,或航空公司不接受骨灰以隨身行李方式登機,仍可以考慮委託當地殯葬業者安排航空貨運。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說明,骨灰如果採航空貨運方式運回台灣,就必須辦理貨物通關手續。家屬可以自行報關,也可以委託報關行協助辦理。
依照關務署公布的資料,報關時應準備家屬代表身分證影本、亡者護照及身分證件影本、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書,以及空運提單等相關文件。貨物抵達台灣並完成海關通關及放行程序後,才能依航空貨運業者安排提領骨灰。 航空託運行李會隨旅客的行程辦理運輸,而航空貨運則須另行辦理貨物報關及提領手續,兩者的作業程序不同。
如果親人在國外過世,沒有火化就運回台灣可以嗎? 有些家庭希望亡者回到台灣後,再依照宗教信仰或家族習俗舉辦告別式,因此可能選擇將完整遺體運回台灣,而非先在國外火化。內政部指出,若要將完整遺體運回台灣,通常須由當地禮儀社與台灣報關業者協助,遺體須依規定進行防腐及入殮,運抵台灣後則須辦理報關,並由相關單位處理檢疫事宜。
依內政部提供的資料,家屬須準備死亡證明書、防腐證明書、亡者護照、航空公司班機日期與編號、貨運提單,以及台灣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與聯絡電話等資訊。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說明,完整遺體入境時,應檢附醫師簽發的死亡診斷證明書或其他死因證明文件,向檢疫單位提出申請。如果經審核確認不是因傳染病死亡,原則上可以准予放行;若涉及傳染病死亡,則須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防疫規定辦理。由於完整遺體的運送涉及防腐、航空貨運、報關及檢疫,家屬通常需要委託專業業者協助安排。
骨灰帶回台灣就完成了嗎?死亡登記原則上須在30日內辦理 如果亡者原本在台灣設有戶籍,家屬還須依規定辦理死亡登記。根據內政部戶政司「死亡、死亡宣告登記」申辦須知,死亡登記原則上應自死亡事件發生或死亡事實確定後30日內辦理,並非從骨灰運回台灣或舉行告別式當天才開始計算。
參考資料: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內政部戶政司、中華航空、長榮航空、加拿大航空運輸安全局(CATSA)官方公告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