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故障請拖吊車救援,沒想到竟收到超速罰單!苗栗縣今年4月曝光一起離譜的交通違規案件,一名車主的轎車因故障交由拖吊車載運,事後卻收到警方寄來的超速罰單,顯示車輛在速限60公里的道路上,以平均時速73公里行駛,超速13公里。然而,採證照片中的轎車明明就在拖吊車上,根本沒有自行行駛。事件曝光後,苗栗縣警察局坦承人工審核作業出現疏失,已撤銷錯誤罰單,並重新舉發真正違規的拖吊車。究竟科技執法為何會認錯車輛?如果收到不是自己違規的罰單,又該如何申訴?
愛車明明在拖吊車上,竟收到超速罰單!照片曝光引熱議
根據TVBS、中央社報導,一名網友今年4月將同事收到的超速罰單分享到社群平台,引發討論。這張由苗栗縣警察局於3月6日開出的罰單,將違規車輛記載為「自小客車」,但採證照片中的轎車當時正由拖吊車載運,讓不少網友質疑,警方為何沒有從影像發現異常,反而把罰單寄給故障車車主?
科技執法怎麼會看錯?警方認了人工審核疏失
為何明明有採證照片,卻還是認錯違規車輛?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副隊長林宏明說明,當時拖吊車載運故障車輛,行經140縣道23.1至25.1公里的區間測速路段,員警在後端審核與電腦輸入作業時發生疏失,誤將貨斗上的故障轎車車牌登載為違規車號,導致罰單寄給被載運車輛的車主。
警方指出,不排除是因為拖吊車車身顏色較暗,故障轎車顏色較鮮明,使電腦系統自動擷取上方車牌,但負責審核的員警沒有及時發現異常,才讓這張烏龍罰單寄出。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警方得依法透過科學儀器取得違規證據,並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逕行舉發,但製單時仍須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足以辨明車輛的資料。
警方撤銷烏龍罰單!改向真正超速的拖吊車開單
事件引發討論後,苗栗縣警察局調查確認,當時真正超速的是負責載運故障轎車的拖吊車,而非車斗上的自小客車,因此主動撤銷原本錯誤的舉發,重新向違規拖吊車製單,並向受影響車主致歉。
針對此次審核疏失,警方當時表示,將對相關員警給予適當行政懲處,並把本案列為教育案例,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未達第43條所定嚴重超速情形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實際金額仍須依車種、超速程度及統一裁罰基準認定。
收到不是自己違規的罰單怎麼辦?30天申訴期限別錯過
民眾若收到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交通罰單,可先核對車牌號碼、車型、違規時間、地點及採證照片,確認是否出現車輛辨識或資料登載錯誤。若曾請拖吊車救援,或能證明車輛在違規時間並未自行行駛,也可保留拖吊收據、道路救援紀錄、行車紀錄器畫面等資料,作為釐清事實的證據。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民眾收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若不服舉發事實,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提出時可準備舉發通知單、陳述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實際受理方式則依各地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若收到交通違規裁決書後仍不服,依同條例第87條,當事人如欲提起撤銷訴訟,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向管轄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TVBS新聞網(2026年4月21日)〈影音/傻眼!愛車正被拖吊卻收超速罰單 苗栗警認疏失急撤單〉、中央社(2026年4月21日)〈故障車拖吊竟收超速罰單 苗警認疏失:誤植車號〉、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9條、第40條及第87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