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不幸過世,家屬能申請的保障可能不只有一次性的喪葬給付。依現行規定,被保險人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實際支出殯葬費的人可申請喪葬給付;若留下符合資格的遺屬,還可能另外申請「遺屬年金」,按月領取。兩筆給付的申請人、資格與計算方式不同,遺屬年金另有法定順位與資格限制。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多少錢?2026年一次可領10萬5515元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規定,被保險人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未滿65歲時死亡,可由實際支出殯葬費的人申請喪葬給付。若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由於死亡當時已不是國保被保險人,無法申請這筆國保喪葬給付。國民年金喪葬給付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2026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調整為21,103元,因此2026年若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喪葬給付為「21,103元×5個月=105,515元」,也就是一次可領10萬5,515元。
給付金額以被保險人死亡當時適用的月投保金額計算,並非依家屬提出申請時的金額計算。喪葬給付的請領人也不限定為配偶或子女,而是實際支出殯葬費的人,須依實際負擔喪葬費用的情況認定。
除了10萬多元喪葬給付,符合資格還有「遺屬年金」
國保死亡保障另有「遺屬年金」。依勞保局規定,被保險人有以下3種情況之一,死亡後若留下符合條件的當順位遺屬,就可能請領遺屬年金:
- 參加國民年金期間、未滿65歲死亡。
- 領取國保身心障礙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 已滿65歲,但還沒來得及請領國保老年年金就死亡。
若被保險人在65歲以前、仍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可能同時涉及兩種不同給付:實際支出殯葬費的人申請喪葬給付,符合資格的當順位遺屬則申請遺屬年金。
國民年金遺屬年金可以領多少?不是一定要繳滿15年
如果被保險人是在國民年金有效加保期間死亡,遺屬年金的基本計算公式為「月投保金額×國保年資×1.3%」,2026年國保月投保金額為21,103元,若被保險人有15年國保年資,計算方式為「21,103元×15年×1.3%=約4,115元」,符合資格的遺屬,每月可領約4,115元。
國保遺屬年金並沒有「一定要繳滿15年才能領」的門檻。勞保局舉例,如果被保險人2026年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國保年資只有7年,依公式計算為每月約1,920元,但目前國保遺屬年金的基本保障金額為4,049元,因此符合基本保障規定者,可按每月4,049元發給。實際可領金額,會依被保險人的死亡情況、國保年資及法定計算方式決定。 (相關報導: 不是勞保勞退!勞工都忘記有第3筆退休金「每年多拿8萬元」,在職也能領、資格方式一文看 | 更多文章 )
同順位有2人以上,遺屬年金最多可加發50%
如果同一順位符合資格,而且實際提出申請的遺屬超過1人,國保遺屬年金另有加發機制。依勞保局規定,同順位符合資格的遺屬有2人以上時,每增加1人,加發原年金金額25%,最高加發50%。以勞保局2026年的案例來看,被保險人有7年國保年資,原本1名合格遺屬每月可領基本保障4,049元;如果有2名合格遺屬,總額提高到5,061元;若有3名以上合格遺屬,總額則提高至6,074元。加發人數以同一順位、符合資格並提出請領的遺屬計算,並非所有家屬都納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