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司改為何失敗─民調84.7%認為檢察官辦案會受政治力影響?

2023-03-1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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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1為「司法獒犬」檢察長洪信旭、左2檢察總長邢泰釗、右1檢察長鍾和憲。(作者提供)

左1為「司法獒犬」檢察長洪信旭、左2檢察總長邢泰釗、右1檢察長鍾和憲。(作者提供)

「蔡政府司法改革嚴重失敗?」日前台灣公民人權聯盟(TCLU籌備處)委請山水民調公司作成「司法信心年度民意調查」。依該民調顯示「84.7%認為檢察官辦案會受政治力影響!」當民眾們普遍不信賴檢方,到底司法改革出了什麼問題?(相關報導:現代東廠記?三問未來總長邢泰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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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大停電:邢泰釗稱「留意反社會性分子?」

去年三月三日全台灣大停電,媒體報導當時高檢檢察長邢泰釗指示:

「邢泰釗更舉《俄烏戰爭》為例,強調停電會造成人心浮動,檢察官要有職業敏感度,留意是否有反社會性分子藉此擾亂民心;對於近來常有動物造成停電事故,邢泰釗也說,不能排除這些動物是被人『從外頭』丟進去,刻意造成停電。(引用2022/3/23聯合報報導)」

三○三大停電,當日蔡英文在總統府準備接見美國前國務卿龐畢歐(Mike Pompeo),嗣因發生大停電只好灰溜溜地取消網路直播;事隔兩周,三月下旬傳出蔡英文指示將「停電事件」提高到「國安層次?(相關報導:接連停電、大火事有蹊蹺?)蔡英文覺得怪怪的也就罷了,邢泰釗「聞上聲而知雅音」旋即於去年3月22日大談「是否人為因素摻雜其中,並釐清是否有人蓄意擾亂民心?」

邢泰釗一句「檢察官要有職業敏感度」,當真猶如天籟、又如驚雷矣!筆者代邢某「曉諭」全天下檢察官「要有職業敏感度」,可是懂了嗎?

準放火罪?檢方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按去年三月二十一日檢調「搜索」興達電廠及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台電員工簡姓等三人涉犯刑法第176條《準放火罪》及第188條《妨害公用事業罪》罪嫌,惟無羈押之必要?另諭知三人以新台幣十五萬元交保。當檢方朝「準放火罪」偵辦,媒體報導後法界一陣譁然!

高檢署旋即澄清:「偵辦興達火力發電廠停電案件是否適用『準放火罪』檢察長邢泰釗有關興達火力發電廠303停電等相關案件,所謂『準放火罪?圍魏救趙、國安案件』等特予澄清」。以上內容,筆者真心覺得邢某越描越黑,讀者們請自行觀察及比對,或可恍然大悟。當然,若願意相信檢方的澄清,筆者悉尊重之。

「三○三大停電」橋檢新聞稿。(作者提供)
「三○三大停電」橋檢新聞稿。(作者提供)

再請看去年3月30日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道:「檢察體系發動調查…檢察官偵查,有一定專業上的判斷,但目前偵查結果尚未出爐。(相關報導:準放火罪偵辦303大停電 政院:檢察體系發動調查),以上「尊重檢調」話講得異常好聽,敢問羅大律師「對該案用《準放火罪》偵辦認為如何?」筆者再說細一點好了。去年三月,邢家軍之洪信旭(司法獒犬,時任橋檢檢察長)在《三○三大停電》當天組成專案小組,3月21日由檢察官會同調查局市調處「搜索」興達電廠員工住處及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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