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學運遭訴 陳廷豪:願為「公民不服從」象徵

2015-03-15 22:20

? 人氣

回應司法偵查,黑色島國成員陳廷豪將以「公民不服從」為辯護。(吳逸驊攝)

回應司法偵查,黑色島國成員陳廷豪將以「公民不服從」為辯護。(吳逸驊攝)

因323佔領行政院遭起訴的學運領袖陳廷豪,於15日參加318太陽花學運屆滿一週年「重構台灣—太陽花的振幅與縱深」研討會。他近期以「公民不服從」回應司法偵查,有可能成為其他遭訴者效仿的對象。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陳廷豪表示,作為頭幾個上法院的學運行動者,難免多了看似代言人的壓力,自己將持續採取不主動提供解釋的方式回應司法,但該做法是自己與律師討論的結果,被起訴的119人並無此共識,「應該會有人有默契的附和吧」,是他對其他被起訴者面對司法態度的推測。

(太陽花學運一周年研討會,包括未來如何回應司法追訴,也有討論。吳逸驊攝)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陳廷豪因為在運動中手拿擴音器向群眾喊話,被檢警認定是首謀,依「煽惑他人犯罪」及「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嫌起訴,10日出庭時,他以「公民不服從」回應偵查。究竟為何要用「公民不服從」回應司法的調查?陳廷豪15日表示,當國家的法律無法符合人民期待,就會為了追求法制背後更高的精神與價值,以遊走法律邊緣、非暴力的方式,進行政治訴求的表達,而此價值在服貿議題中是「民主」。

陳廷豪表示,不是每個遭起訴者都能夠承擔上法院的風險,因此,他提出「公民不服從」策略,是有意顧及身邊缺乏網絡支持的遭訴者。即將競逐2016年桃園縣立法委員選舉的藍士博,也以「失語的艱難」形容,由於運動面相的複雜多元,容易產生資訊誤差,故發言時必須相當留意對其他人在司法審判上的影響。

陳廷豪表示,「公民不服從」是他與律師討論的結果,並非共識下的產物。目前,他仍有尚未完結的法庭要出席,將持續以「公民不服從」作為偵查的應對,至於是否有人跟進他的做法?「我想應該會有人有默契的附和吧」,他表示,內部會有相關的討論,但不會強制要求他人。

「公民不服從」表現在訴訟策略上,「檢方提出多少證據,我們解釋到哪」,以不主動提供解釋的方式應答,陳廷豪舉例,當警方問為什麼他在學運期間拿麥克風?他就只解釋為什麼拿麥克風,他認為,運動的詮釋權應由行動者主動地說,不該由法官詮釋,法官是代表鎮壓學運的國家機器。

不主動解釋,是否等同棄學運支持者於不顧?「不覺得」,陳廷豪說,因為在現場他與另一名領袖魏陽希望民眾安全撤離學運現場時,仍有群眾主動表示要持續留下來,以致最後被警方打,並非一兩人說撤就能撤退完畢。他以此解釋現場狀況的複雜,而這也是他不主動為事情提出解釋的原因。

由於陳廷豪是眾多參與者中頭幾個被法院傳喚的,出庭時,難免多了份看似代言人的壓力,他受訪時表示,若自己的高度象徵,連同「公民不服從」想法能被一起看見,他願意當那個象徵。

喜歡這篇文章嗎?

王彥喬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