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中火力發電廠超量排放廢氣和廢水被台中市開罰234萬,台電不服抗告,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開罰234萬餘元;台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台電中火必須繳罰款,為造成的污染負責。
曾在參與反中火污染靜坐的台中市議員羅廷瑋表示,當年中火不顧台中市政府撤銷火力發電機組的執照,擅自啟動機組發電,因此他與關心中火污染的年輕朋友愛一起在中火前搭帳篷絕食抗議,表達台中市民的憤怒及不滿。
羅廷瑋議員提到,一轉眼已經過了2年,中火自恃有中央支持,漠視中台灣抗污染的訴求,不只製造空汙,還偷排污染物造成水污染,日前法院判決確定,中火必須要繳交罰款給台中市政府,這是遲來的正義。
羅廷瑋強調,自從盧秀燕市長上任以來致力改善台中市的空氣品質,依據台中市議會訂定的生煤管制條例,希望降低台中火力發電的碳排量,還乾淨空氣於民,經過三年多的努力,台中空氣漸漸在改善,但是經濟部和台電為了想要解決越電問題,竟然要犧牲中部人的健康,讓中火火力全開,來換取供電平衡,非常可惡。 (相關報導: 確定吞234萬元罰單!中火廢水4度超標 台電不服上訴遭駁回 | 更多文章 )
針對這一次中火污染被最高行政法院認證,羅廷瑋認為,中火一年被查獲四次超標,造成魚類呼吸受阻而死亡,並影響水生植物行光合作用,情節確實重大,判台電敗訴,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這是一個非常關鍵性的判決,也在提醒蔡政府要檢討能源政策,不該犧牲人民的健康來換取電力,因為這樣是天理不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