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認為自己既是幫凶也是受害者:《當帝國回到家》選摘(4)

2018-02-0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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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本慈昭撰述滿洲開拓史的作品《望鄉之鐘》劇照。(取自網路)

山本慈昭撰述滿洲開拓史的作品《望鄉之鐘》劇照。(取自網路)

一九五八年,(日本)政府進行的從中國遣返的行動正式終止,但一九七二年中日建交卻讓仍留在中國的日本國民有了返回日本的機會。一九七○年代初第一批返國的人在戰爭結束時已是成年人,但基於某些原因無法在一九五八年返回日本。這些人絕大多數是女性,但有一名口述歷史受訪者曾為軍人,他在日本投降前離開軍隊,此後就一直在中國生活。他想返回日本,一九七二年時機成熟,他真的回到日本。那時他已五十五歲。他盡可能地工作,但部分因為他的年紀太大不符合領取國民年金的規定,因此最終他只能仰賴福利制度而住在公宅。其他於一九七○年代初返國的人是婦女與孩子,他們在日本的家人從未停止打聽他們的下落,因此當官方管道一旦暢通,他們就馬上被送回國。這些返國者依然被歸入先前制定的分類「遣返者」,因此他們一回到國內就能領取「遣返者給付金」。由於有家人和社群的照顧,一九七○年代初的返國者比較不需要政府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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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年代初之後,返國者議題的性質出現變化。晚期返國者在戰爭結束時還只是嬰兒與孩子,他們在中國的環境裡長大成人。如厚生省指出的,他們在語言、生活方式、習慣與思考方式上都與日本人不同。從這些層面來看,這些返國者都已經成了中國人。不僅如此,這些孤兒也有了中國配偶,而且有了自己的子女與孫子女。當他們回日本時,想帶自己的家人一起前來。厚生省解釋說,對於和日本人一起來到日本的其他家庭成員而言,「歸國」一詞並不精確;現實來說,他們是將家人遷到外國。一九九四年的《歸國者支援法》終於讓法律語言與現實趨於一致,條文中移除了「孤兒」這個官方對返國者的稱呼,而改稱為「中國殘留邦人」,同時在討論返國者時也不再使用「引揚」,而改用「永住歸國」。

從一九八一年起,厚生省開始以更積極的態度處理中國殘留邦人。他們協調了至少二十三次「探親」(肉親探し)之旅,並且由政府出資將可能的日本人從中國帶回國內尋找親人。他們透過審議會與國會進行政治磋商,試圖解決孤兒問題。他們在中國各地設立尋人組織,探聽是否有人想確認自己是不是孤兒並想回到日本永久定居。他們也在日本各地促成遷居中心的建立與運作。從一九七二年到二○○○年三月,共有六○二一名中國殘留邦人返回日本。如果加上和他們一起前來的家人,總數達到一萬九一六三人。在當時,估計有七百名日本人留在中國。政府在過程說明中提到,厚生省在帶領日本國民及其家人返日定居上面扮演了積極角色,而無疑地厚生省官員確實也全力達成這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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