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總統用人彈性,立院三讀《駐外人員任用條例》非職業外交官任用比例提升至15%

2017-12-2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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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蘇嘉全26日出持院會,三讀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將非職業外交官的任用比例,由現行的10%提高至15%。(顏麟宇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26日出持院會,三讀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將非職業外交官的任用比例,由現行的10%提高至15%。(顏麟宇攝)

立法院院會今(26)三讀《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將非職業外交官的任用比例,由現行的10%提高至15%,增加總統用人彈性;如依據現行駐外機構編制表,職務員額共計95人,非職業外交官限制9名,未來將可多任命5人,達到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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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三讀條文也將「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不受員額限制」具體文字化,讓總統以特任方式任用大使不再受限,增加用人彈性。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提案指出,為拓展台灣外交及積極參與國際組織,駐外大使及常任代表任用,應以熟悉駐地國國情等為優先,例如東協十國,泰國、越南、印尼等國,語言、宗教、文化各有不同,不易於從原有公務體系中拔擢駐外大使,應優先考量是否熟悉國情、語言、具有相關經歷,或於駐在地具人脈關係者,以利推展我國外交。

段宜康表示,派駐國際組織的常任代表、副常任代表,需具備高度專業性及政治性,才有利於台灣參與、並提升國際能見度,應考量常任代表、副代表是否具有該國際組織領域專業,及能否配合國家政策推動需要,因此派用人員應不受公務人員外交特考資格限制。

段宜康發言也指出,前總統馬英九主政的2013年時就曾提出修法,打算放寬大使、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等職務的資格,當時朝野立委共識下,加上「員額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10%」的限制,以保障外交體系常任文官升遷,但卻因文字問題,限縮總統職權,這次修法是將被莫名其妙限縮的職權,「恢復一點點」。

對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則發言批評,民進黨上台後,一再開放政務任命的員額,開放已經超過上百人,將對文官制度造成衝擊。外交官需要經過嚴謹訓練,民進黨有思考過對外交文官體系造成衝擊與不滿嗎?是否為了政治酬庸開設政務官任命的位置?

不過,此條文經表決後,立法院院會仍三讀通過條文修正,規範非職業外交官員額,「除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外,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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