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政協委員吳楷明 違法曝光

2014-06-0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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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政協委員吳楷明,憑藉「靠山」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違法亂紀、干擾司法。(取自網路)

廣州市政協委員吳楷明,憑藉「靠山」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違法亂紀、干擾司法。(取自網路)

中國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傳出因涉貪遭中共限制行動、立案調查的消息,自3月17日之後就未公開露面,傳聞中朱與「大老虎」周永康關係匪淺,因而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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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言稱,朱明國早在2013年就遭到舉報,稱其涉嫌買賣官職、包庇黑社會、貪污及亂搞男女關係。

此外,相關人士指出朱是廣州市政協委員吳楷明、廣州市人大代表鍾課枝夫婦的靠山,讓吳、鍾2人濫用職權,干預司法、製造冤錯假案以獲取利益。

吳鍾2人開設1間名為廣州方興房地產有限公司(簡稱廣州方興),在廣州經商多年,主要從事房地產事業。

濫權干擾司法體系

2004年,東營大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大明公司,為國企中石化勝利石油管理局下屬企業)以7200萬元人民幣收購原野公司90%股權,但因原野公司有諸多問題與訴訟,因而又於2005年將90%原野公司股權及相關債務以1億7400萬人民幣轉讓予廣州方興並簽署協議,但廣州方興僅付50萬元人民幣的定金,就未再付款與履約。

2007年9月,大明公司依協議內容解除契約。但原野公司的90%股權中,含有1000畝土地使用權,在此龐大利益的驅使下,吳便藉其影響力,在廣東政法機關的協助下,對大明公司展開惡意掠奪行動。

吳於2007年底依據已終止的協議,在山東高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約。2009年7月,山東省法院重審該案,但廣州方興認為勝算不高而申請撤訴,但卻又於同日在廣州法院申請立案,導致同一案件形成不同地區法院審理的司法對抗局面。

廣東法院明知對此案並無管轄權,但政法機關有關的負責人卻簽發有關報告並要求廣東省高院辦理,使司法受到干擾,目的就是為了使吳楷明能在廣東的法院系統獲得勝訴。

大明公司不服裁定,申訴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於2009年12月做出裁定,將案件發回山東法院審理。在經過近2年的審理之後,廣州方興被山東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敗訴。

製造冤錯假案

除了擾亂司法體系,吳楷明也以偵辦刑案的方式介入經濟糾紛,製造冤案。2010年底,在廣東政法機關的幫助之下,向廣州公安機關檢舉大明公司對原野公司進行股權重組服務的評估人員涉嫌刑事案件,認為原野公司2007年增資的資產評估報告存在重大失實,涉嫌經濟犯罪,但廣州市公安局評估,並透過公安部委託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出具法律鑑定,結論是「並無重大失實」。

對此,政法機關的負責人並不罷手,透過廣州市政法委與市公安局領導人施壓而立案,其後對檢察官與法官繼續施加壓力,在2011年3月將2名評估師逮捕關押。2012年7月,2名評估師蔣劍、劉軒「自認犯罪」。

吳楷明甚至還大言不慚的向大明公司傳達「都是我幹的,談好條件合作則罷」的訊息,在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被調查的消息後,還能不能如此囂張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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