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從「罷韓國家隊」看「民進黨式民主」

2020-06-04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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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主持民進黨中常會,通過聲明呼籲高雄市民踴躍行使罷免投票公民權。(蔡親傑攝)

總統蔡英文主持民進黨中常會,通過聲明呼籲高雄市民踴躍行使罷免投票公民權。(蔡親傑攝)

罷韓倒數四十八小時,民進黨中常會終於「亮牌」,通過聲明呼籲高雄市民踴躍行使罷免投票公民權,儘管聲明中強調的前提是「不論支持罷免與否」,但聲明痛批國民黨號召「不投票,只監票」,是打壓民主發展,為台灣引以為傲的投票自由做了負面示範,簡單講,這是一份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罷韓動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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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有投票的自由,也有不投票的自由

罷免和選舉一樣,都是高雄市民的合法公民權利,就政黨政治為民主政治核心的角度,即使罷韓以「民間團體」發起為始,實則包括民進黨在內的綠政黨為發動機,民進黨支持罷韓既是勢所必然,也是理所當然。民進黨固可以「實現史上第一次的縣市首長罷免投票」為傲,却不能以國民黨相應動員不投票為「打壓民主」,民主包括表態(投票)的自由,當然也包括不表態或反表態(不投票)的自由;民進黨固可以號召黨人要「堅持站在正確主流民意的一方」,却不能設定自己才是主流。

選舉,是在眾多候選人中選賢與能或擇己所好,結果是一定有人當選;罷免的選擇不同,只有同意與不同意,結果是拔掉或者拔不掉曾經多數支持的當選人;而選罷法在四年前將罷免門檻從二分之一下修為四分之一後,「少數否決多數」的罷免程序,降低罷免難度,却升高必然的社會對立;韓國瑜以八十九萬票大勝當選市長,反韓者不服,如今只要五十七萬票即可罷免,挺韓者又如何能服?

而根據罷免程序的設計,只要跨過四分之一公民數的門檻,而取得四分之一公民數的同意,即可罷免,拉高投票率的意義遠不如拉高同意罷免的比率,不像選舉投票是各陣營比拚動員爭取支持,罷免屬單方動員推過門檻;換言之,民進黨只需要鞏固支持者的罷免動力,就可達到罷免目的;國民黨選擇不投票的冷處理,也是勢所必然、理所當然的策略選擇,附加作用是降低社會熱動員衍生的強烈對立,民進黨不但不該批評國民黨,相反的,應該感謝國民黨的溫柔敦厚。

高雄市第17處社福中心「楠梓社會福利服務中心」3日成立,市長韓國瑜親自揭牌啟用。(圖/徐炳文攝)
罷韓在即,高雄市長韓國瑜 「冷處理」,只跑市政行程。圖為「楠梓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成立,韓國瑜親自揭牌啟用。(圖/徐炳文攝)

法治的破口難修補,團結的破口難癒合

溫柔敦厚,恰恰是民進黨欠缺的特質。韓國瑜自當選起,罷韓之聲就起,就任三個月,連署活動就已展開,就職一周年隔日第一階段連署書即送達中選會,是否合乎選罷法規範就職一年才能啓動罷免,是有法律疑義的,但韓陣營司法攻防敗下陣來,民進黨還是要感謝國民黨的溫柔敦厚或不知狠辣剛猛為何物,否則此例一開,國民黨何嘗不能比照辦理?用以對付民進黨當選人?

第二階段連署書送達後,正值防疫期間,口罩為國家徵用,罷韓人士却以送口罩(聲稱是選舉剩餘物資)為招徠,送口罩的剛當選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主委;隨著罷韓期程接近,罷韓團體製作印用法務部LOGO的文宣,經檢舉後撤換,法務部長說「可以原諒」;贈送市價一、二百元的精油乾洗手號召投票,遠超過「約定俗成」三十元以內不算賄選的標準,法務部次長說,「這不是(賄選的)絕對標準」;根據政治獻金法,只有政黨、政治團體與擬參選人可以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且明定收受期限,選舉期程結束後依法申報,罷韓團體却能在募資平台上群募,而無人置疑;因中選會主委三度南下高雄,以剁頭為投開票所壓陣;警政署長坐鎮高雄的依據是「傳聞」有黑道監票;連防疫指揮官都「逆時中」說,「發燒可以去投票」,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內心傾向可以投票」…;因為罷韓,所有的法治規範都容許出現破口,反諷的是,冒用法務部LOGO文宣的主題竟是「韓國瑜,不值得你觸法」,凡此種種皆可為未來任何罷免案的參照座標。

罷韓,儼然成了總統大選後民進黨乘勝追擊的最大盛事,才回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總統,在中常會裁示通過的聲明,也讓她成了「罷韓國家隊」的總指揮,讓罷韓成了總統大選蔡韓之爭的「番外篇」,高票當選聲望正隆的總統再戰市長,套用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的話,「有需要蔡英文親自主持中常會議處理嗎?」這個問題,民進黨不會思考,因為這正是「民進黨式」的民主,不論罷免結果如何,法治的破口修補不易,國家團結的破口,或許再難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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