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市府同仁覬覦「市長小金庫」柯文哲的第二預備金動支SOP出爐

2016-09-18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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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17日至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聽取會報,會後與副市長陳景峻交談。(顏麟宇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17日至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聽取會報,會後與副市長陳景峻交談。(顏麟宇攝)

台北市長的第二預備金(二備金)由於動支時不需議會同意,有「市長小金庫」之稱。去年是柯市府團隊首次編列市政預算,柯文哲當時認為二備金編越多越好,但卻發生副市長未經他同意、胡亂動支二備金的情形,讓他相當生氣,因此市府今年8月訂定二備金動支SOP規範,凡使用必經市長簽准,柯文哲甚至會把申請的人叫來問:「有什麼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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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首長與局處亂花錢 責任柯文哲扛

柯文哲是政治素人出身,對於預算編列不熟悉,去年編列預算時,得知第二預備金是自己的小金庫,凡經市議會通過就算自己口袋的錢,就算議會不埋單也沒有制衡機制,於是他編了史上最高的二備金15億元,市議員砍到剩12.5億元,但從每月網路公布的動支情況可以發現,許多項目並不符合動支條件,「柯文哲拿二備金當自己的私房錢用」的聲音也不脛而走,議長吳碧珠也動肝火,要求柯文哲知所節制。

據悉,不只外界對柯文哲亂用錢的習慣開砲,他自己也發現「錢太多」未必是好事,會引來市府首長與局處的覬覦。比方說,竟有副市長在未經他同意下,胡亂動支二備金,頗有逼他「認帳」的味道,另有局處以市政為由伸手要錢,但申請了3個月後,錢還沒花出去,與二備金「緊急狀況」才動支的前提明顯不符,引來市議員的關注,不但放話不埋單,還送監察院要調查。顯然這些亂花錢的責任,都得由柯文哲個人扛下來,這讓他認為必須立下二備金使用規範,光靠個人信用仍不足以昭公信

今年8月,「台北市政府各機關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之審查機制」出爐,柯文哲也積極拜會市議員,希望這一套內部使用規範能夠說服議員,放行今年編列的12.5億第二預備金。

新規定:動支二備金須提報市長室或專案會議

新的使用規範明定,要動支第二預備金必須提報市長室或專案會議審查,且必需經過市長核准動支,與過去副市長即可決行有別。柯文哲也私下表示,「要把要錢的單位先叫來問有什麼急迫性」,否則不會批准。

此外,單筆動支5000萬元或作為中央各部會專案補助之配合款,必須以府函送市議會備查(緊急災害除外);無法於當年度執行者,原則不得申請動支;無特殊原因,應避免連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支,避免不按正當管道編公務預算;動支後,應檢附經費明細表、計畫甘特圖並指定專案管理人。

新規定:如需採購發包,應依採購法規定辦理

針對副市長林欽榮動支二備金,以限制性招標做大巨蛋安檢,但市議員不埋單一事,柯文哲也訂出相應條款:「如需辦理採購發包者,應依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如需送採購發包中心辦理招標作業,也該依規定程序辦理。

對於局處出現申請了錢,但3個月內仍沒用掉的情況,市府規定:營建工程至遲於簽奉核准日起3個月內,其餘項目2個月內,填具動支第二預備金數額表及各項費用明細表,陳報主管機關核轉主計處核定,如超過上開時間仍需繼續辦理,就必須專案報告檢討動支執行情形及付款進度,也需每月提報主管機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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