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觀點:司法關說的大咖還在呼風喚雨,邱太三怎能心服?

2019-04-05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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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捲入司法關說(陳情)請辭國安會諮詢委員。(陳韡誌攝)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捲入司法關說(陳情)請辭國安會諮詢委員。(陳韡誌攝)

昔日在「吳蘇案」抗議不當關說,憤而辭去檢察官職務的司法英雄邱太三,近日卻爆出自己以國安會諮詢委員之尊,為一個涉嫌逃漏稅的被告,私下關說彭坤業檢察長,要求承辦檢察官進行罪刑協商(事實部分可參見高檢署新聞稿)。消息一出,輿論大譁。雖然「司法關說」目前並不觸犯刑法,但彭檢察長遭到調職,邱太三也請辭國安會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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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還在硬扯什麼這是「陳情」。請問,進入偵查審理程序的司法案件,有話就在程序中說,可以向其他機關「陳情」嗎?其他機關能夠受理,還真的跑去對檢察官的上級說三道四嗎?司法個案,干「國家安全委員會」什麼事?行政程序法172條明文規定:人民之陳情若是其他機關的權限,受理機關應該告知陳情人「你找錯人了」,或是直接移送給其他機關。若是依法得提起訴訟,也要告知當事人「請走司法程序」。邱太三有依法辦理嗎?更扯的是,邱太三自己並不是「機關」,這個案子就算是「陳情」,也應該報由「國家安全委員會」來辦理,而不是自己親身出馬。他這種偷偷摸摸的作法,難怪人人都覺得這是挾其「總統親信+前任老長官」的地位,去「私下施壓」。這真是為那墜入井底的司法威信,又丟下一顆石頭。身為「前法務部長」與「前司法英雄」的邱太三,居然做出這樣的事,實在令人不解。

然而,邱太三好歹已經辭職。在我國尚無「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情況下,也只有那個會彈劾管中閔的監察院,可能去追究其行政責任。可是,比邱太三更加嚴重、更加有名的司法關說案,台灣的法界可是輕輕放過,政治圈更是顧左右而言他。遠比邱太三更大咖的關說者,到現在還在呼風喚雨,縱橫捭闔,這要邱太三怎能心服?又怎能讓社會大眾相信,這些政治人物真心在意「司法公正不受干預」?

20190115-行政院長蘇貞昌(中)、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左)15日拜會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右)。(顏麟宇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中)、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拜會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右)。(顏麟宇攝)

這是什麼案?就是鼎鼎大名的「柯建銘王金平關說司法案」啊!我們再回想一下,當初發生了什麼事?柯建銘以涉案被告身分,請王金平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檢察長,去關說辦案的檢察官,請她不要上訴。而最終,那位檢察官也真的沒有上訴!這些事實,還呈現在最近檢察官的起訴書中:

「公訴意旨:…()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於偵辦過程發現告訴人即立法委員柯建銘另涉關說前臺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假釋案件,疑有行賄假釋相關承辦人員之嫌(下稱吳健保關說行賄假釋案),102515日依法向本院聲請對告訴人及其助理持用之電話實施通訊監察,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鄭深元發覺告訴人電話中要求其助理查明其所涉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更一字第92號案件(下稱全民電通更一審案)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承辦檢察官身分(即林秀濤),並曾致電請王金平向時任法務部部長曾勇夫、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林秀濤就該無罪判決不予上訴,及曾勇夫回報已應允處理(以上案情下稱全民電通更一審司法關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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