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不得擔任情報員」 綠委不滿限制太寬鬆 陸委會「居住證」修法遭退回

2019-04-0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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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認為,只限制領有中國居住證者終生不得任職國安局,限制根本不夠,涉及機敏業務包括警政、海巡、情報、外交、國防等,也應終生限制。圖為中國發給台灣人的居住證。(資料照,多維提供)

綠委認為,只限制領有中國居住證者終生不得任職國安局,限制根本不夠,涉及機敏業務包括警政、海巡、情報、外交、國防等,也應終生限制。圖為中國發給台灣人的居住證。(資料照,多維提供)

中國官方2018年9月起發放台港澳居民「居住證」,陸委會則研擬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除建立通報機制,也設置領證者服公職及被選舉門檻。不過在限制領過居住證者,終生不得擔任涉及機敏性的公職,執政黨立委不滿陸委會僅規劃不得擔任情報人員,沒有全面納入外交、國防、海巡等涉機敏職務,更缺乏認定國民已放棄中國居住證的機制,批評自家政府對中國太過軟弱,居住證修法也被退回陸委會再重新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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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陸委會原先規劃,領有中國居住證者,2個月內要主動申報。而領有居住證者,必須放棄或失效,才可擔任公立學校校長、教職員、公立教育機構研究人員;滿5年才可登記參選公職、擔任公務員、或任職公營事業;滿10年才可參加外交、調查、廉政、國防特考,擔任外交、廉政、情報人員或服役;終生不得參加情報人員特考及任職國安局。

「應終生禁任警政、海巡、國防等職」

不過在行政院和立法院黨團討論過程中,綠委認為,只限制領有中國居住證者終生不得任職國安局,限制根本不夠,涉及機敏業務包括警政、海巡、情報、外交、國防等,也應該終生限制。也有綠委大呼「5年太寬鬆」,為什麼限制不得擔任公職是5年?為什麼不是都以10年為限制?

據透露,曾有綠委當面問陸委會,如何認定國民已經「放棄」中國居住證?中國官方又不可能告訴台灣。結果陸委會官員回答,讓國民帶中國居住證到戶政機關「剪卡」證明,讓綠委也直呼根本毫無證明力。

一位中南部綠委就向行政院高層嗆聲,指民進黨基層支持者會對總統蔡英文不滿,很大一部分就是認為蔡政府對兩岸議題「太軟弱」。在得不到執政黨團支持下,行政院日前也將《兩岸條例》制訂政治協議公投條文,與居住證立法脫勾處理,院會先通過政治協議公投條文的修正草案,居住證修法部分,退回陸委會再重新研議。

20190328-行政院記者會,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甘岱民攝)
居住證修法對象是在中國生活的台灣民眾,據了解,陸委會避免背上違憲罵名,在修法限制民眾參政、服公職等條文,也相當小心翼翼。圖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資料照,甘岱民攝)

針對在陸台灣人 就怕背違憲罵名

陸委會在立法院本會期除和平協議公投條款之外,也準備修正《港澳條例》將官員赴港澳,比照赴中國必須經由內政部聯審會審查,前兩項都是因應中國統戰策略進逼增加機制,限制對象是政府及官員、縣市首長。

但居住證修法對象是在中國生活的台灣民眾,據了解,陸委會也必須避免讓人感覺「針對民眾」加上重重限制,甚至背上違憲罵名,因此在修法限制民眾參政、服公職等條文,也相當小心翼翼;如何在因應中國統戰和兼顧人權之間取得平衡,對蔡政府而言確實是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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