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去年才被踢爆公器私用,安排兒子參加管制嚴格的登東沙島活動,遭監察院認定「利益衝突」裁罰10萬元。而今民眾黨立院黨團加碼爆料,這位委員長竟將特權玩得淋漓盡致,不但多次讓兒子冒充「攝影官」跟著公費出訪,連美籍丈夫唐博偉也被指控大搖大擺開著駐美代表處的外交公務車,在美國跨州暢行無阻。
一人得道,少年榮膺「首席攝影官」
對此,徐佳青堅稱「從未濫用公帑或職權,我的家人自費想飛到哪裡看我,應該是民主社會允許的基本人權吧!」她強調,審計部與立委兩輪查核都證明「依法辦理、絕無圖利」。這說法堪稱高招,直接將「預算核銷過關」與「利益衝突迴避」混為一談,帳目沒有浮報,不代表你沒有公器私用;機票沒報公帳,更不代表你的家屬有資格免費享有國家提供的維安、接待、專車與管制區門票。
按照這個邏輯,全台灣數百萬名辛苦拉拔孩子的職業婦女,是否都能把孩子打包帶進公家辦公室、塞進公務車,甚至給個「首席攝影官」的銜頭周遊列國?野戰部隊的女性官兵也有權要求未成年子女一同待在營區接受照顧?當私人母愛凌駕於國家公器之上,政治道德的底線便已宣告蕩然無存。
如果說「特權攝影官」還停留在社會觀感的靈魂拷問,那麼「平民丈夫開外交專車」恐怕就直接撞上了刑法的大門。
駐美代表處的公務車掛的是美國國務院核發的外交車牌,享有免稅、外交停車等至高特權,其代表的是中華民國的主權尊嚴。唐博偉身為美籍平民、不具備任何我國公務員身分,憑什麼可以駕駛這輛象徵國家主權的公務專車載送家人旅遊?

官官相護,司法監察稱「不告不理」
法務部廉政署早已頒布《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廉政指引》,嚴明公務車濫用不僅涉及行政處分,更可能觸犯刑事責任。不妨做個簡單測試:如果今天是一個無名無姓的底層公務員,把單位車庫裡的公務車開回家當私人休旅車載老婆出遊,機關會溫柔地說「他是一位貼心的丈夫」嗎?恐怕早已被政風單位移送法辦、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或「侵占公有財物罪」開鍘了。
更諷刺的是,外交車牌若在美國當地衍生交通事故或法律糾紛,極可能演變成嚴重的外交事件,直接重創台灣的外交信譽。徐佳青在享受「溫馨接送情」的時刻之前,難道還是因為「一時心軟」嗎?
這條線索查起來最是簡單,從派車單、駕駛紀錄、里程油耗、保險範圍與當天公務行程,調出資料對照,便知是否存在貓膩。面對證據確鑿的疑點,外交部若繼續以「尚未收到正式檢舉」為由裝聾作啞,不過是再次向全國人民展示什麼叫作「官官相護」的極致醜態。
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兒子蔣得立風波,不過是參加一場學校國際交換生計畫,綠營民代與側翼便如獲至寶般蜂擁而上,痛批是否有特權與利益衝突。監察院更是展現了前所未有的「超高效率」,主動去電並火速發函給台北市教育局進行全面徹查,生怕漏掉任何蛛絲馬跡。 (相關報導: 風評:房價漲9倍薪資增3成,汐止房價破90年輕人悲催時代 | 更多文章 )
經典雙標,指鹿為馬只道是平常
然而,當事件落到徐佳青的兒子時,場景便截然不同。一個毫無公職身分的政務官之子,可以搖身一變成為隨行「攝影官」,理直氣壯地瀟灑周遊列國、深入管制重地的東沙島。面對這樣的特權爭議,監察院卻突然集體失聰、反應遲鈍。若非社會輿論沸騰,恐怕連那象徵性的10萬元罰單都不願意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