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騎車行經彎道或轉彎專用道時,到底要不要打方向燈?不少駕駛認為,只要沿著原本車道順勢轉彎,沒有變換車道或駛入其他道路,就沒有打燈的必要;但也有人擔心,即使只是順著道路線型行駛,只要地面畫有轉彎箭頭,仍可能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而遭檢舉。究竟哪些情況必須打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會罰多少錢?收到爭議罰單又該如何申訴?以下一次整理。
彎道沒打方向燈會被罰嗎?網友意見分歧
近日,網路上再度出現有關方向燈使用規定的討論,有網友詢問,如果道路本身呈現彎曲,駕駛只是沿著原有車道前進,沒有變換車道或離開原本道路,是否仍須打方向燈?
相關問題引起不同看法。有網友認為,方向燈主要是提醒其他用路人車輛接下來的行進方向,即使只是順著道路彎行,提前打燈也能增加安全性,因此建議「勸你還是打一下比較好」,也有人表示「我記得駕訓班教的是要打」。
另一派則認為,應該先釐清道路本身的線型,以及車輛是否真的改變行駛方向。有網友指出:「都不需要,因為很明顯沒有要離開主幹道,如果被檢舉,是可以上訴或找法扶,試想,如果你順著彎道行駛但開著方向燈,後車會以為你要轉彎而試圖超車,反而對你是造成危險。」
順著右轉引道沒打方向燈遭罰1200元!法官以北宜公路為例說明
過去曾有一名李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集賢路與三信路口附近的右轉引道時,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後方車輛錄影檢舉,之後被交通裁決機關處以1,200元罰鍰。李男不服裁罰,認為自己只是沿著原本道路的線型行駛,並未變換車道,也沒有駛離原本道路,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希望撤銷處分。
法院審理時,針對道路配置及相關採證影像進行檢視。判決認為,李男從頭到尾都沿著同一條右彎道路行駛,行車軌跡是順應道路本身的線型,並非車輛偏離原本行進方向後轉入其他道路。法官並以北宜公路作為例子說明,如果只要道路出現彎曲,就一律要求駕駛人打方向燈,那麼行經彎道密集的北宜公路時,是否也必須隨著每一個彎道不斷打方向燈?法院最終認定,該案車輛的行駛情形屬於順應道路線型自然彎行,與交通法規所指的轉向行為有所不同,因此撤銷原裁罰處分。
不過,這起判決是依據個案的道路條件、行車軌跡及相關證據作出的認定,並不代表所有右轉引道、彎道或設有轉彎箭頭的車道都可以不打方向燈。若車輛實際涉及轉彎、變換車道或其他依法應使用方向燈的行為,仍須遵守相關規定。
方向燈什麼時候一定要打?5種常見情況要注意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汽車駕駛人於起駛、左轉、右轉、變換車道及超越同一車道前車等情況,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並依相關規定持續顯示至動作完成。駕駛人不能因為附近沒有其他車輛,就自行認定可以省略打燈。
以下整理5種日常行車時應特別留意的情況:
1. 路口左轉、右轉
行經交岔路口準備左轉或右轉時,應提前顯示相應方向的方向燈,提醒後方、對向及周邊用路人注意車輛動向。 (相關報導: 機車族不用淋雨了!台灣駕艙機車上路時間曝,免戴安全帽/電動三輪車路權駕照/停車新制,違規開罰36000元 | 更多文章 )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右轉或左轉時,原則上應於距離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並依規定進入相應車道後再轉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