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有計畫服兵役或關心國防政策的民眾務必注意!為了維護兵役制度的公平性,國防部日前正式預告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部分條文。
過去不少逃兵案在經法院判決後,多被處以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導致許多人鑽法律漏洞「以易科罰金」執行結案,在社會上引發「可以用金錢代替兵役義務」的錯誤認知。為了徹底收嚇阻之效,國防部這次祭出重手,增列最低法定刑為 1 年有期徒刑,這意味著未來逃兵一經判刑,將面臨至少坐牢 1 年的代價,無法再用罰金了事!
逃兵不能再用錢擺平!國防部出手修法:免坐牢漏洞被堵死 「這行為」加重刑罰
國防部於 11 日在官網發布行政公告,正式預告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部分條文。
在現行條文規定中,針對逃避徵兵處理,或是逃避預備軍官、士官、常備兵或補充兵現役之徵集等罪,原本僅處以「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近年多數逃兵案經法院判決後,多為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以易科罰金結案,導致難以嚇阻有心人士的犯罪意圖,甚至衍生出「用錢買自由、不用當兵」的僥倖心態。國防部強調,這已嚴重影響兵役制度的公平性,對國家安全與社會公信相當不利。
逃兵至少關1年、無法易科罰金
因此,最新的修正條文將刑責一口氣改為處 1 年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透過提高最低法定刑,以收嚇阻之效。
動員逃亡影響戰力!戰時與臨時召集同樣加重處罰
除了平時的徵集外,針對國家面臨關鍵時刻的動員規範也全面升級。
現行條文針對逃避動員、臨時召集,或是在應受徵集、動員召集、臨時召集入營前逃亡者,同樣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條文也同步調整為處 1 年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防部對此特別說明,考量到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必定是發生在國家處於遭遇戰爭或非常事變之時。如果受召集人逃避召集,事後卻仍能透過法院判決 6 個月以下、並以易科罰金來執行結案,恐使有心人士產生僥倖心理,直接衝擊國家動員的戰力整備。因此,本次修法提高最低刑期,旨在維護國家臨時動員的戰力整備與全軍士氣。
出國躲到除役也沒用!新制加碼:除役後才被抓「加重其刑至 2/3」
除了提高刑期下限,本次修法還針對「蓄意拖延時間」的逃兵防制祭出超嚴厲的加碼條款:逃避兵役逾除役年齡後,始經查獲者,將加重其刑至 2/3!
國防部解釋,役齡男子對自身的兵役義務本就該有相當認知。但過去有部分人士選擇逃避兵役超過除役年齡才被查獲,或是乾脆在役齡前出國、直到除役後才返國。因為這群人已經超過除役年齡、不再具備兵役義務,縱使被依法查獲,政府依法也無法再徵集他們入營服役。
為了維護兵役制度的至高公平性、徹底杜絕這種「以時間換免役」的僥倖心態,修正條文特別增列,只要是在除役後才被查獲的逃兵犯,直接面臨加重刑期至三分之二的嚴厲懲罰,杜絕任何制度不公。 (相關報導: 為何一堆藝人逃兵過10年還被抓?律師曝閃兵刑責後果:超過1時間才不會被起訴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