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庭審記錄,法庭根據各項證據認定:凶手在2025年夏季對一名聚會結束回家途中的女同學實施了強姦;隨後為掩蓋罪行,時年14歲的凶手將這名同學勒死。法庭認為,被告罪行極其嚴重,因此適用了刑法允許的最高量刑。據報導,被告對各項罪行「供認不諱」。
熟諳中國法律體系的德國奧斯納布呂克大學教授葛祥林(Georg Gesk)認為,如此嚴厲的判決「實屬例外」。根據官媒新華社的報導,目前中國的未成年犯罪所涉主要是性犯罪以及網路詐騙領域。根據中國最高檢察院2024年發布的數據,2021年刑法修訂後,全國總共有4名年齡在12周歲以上但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罪犯被判刑,刑期則在10到15年之間。
葛祥林表示,「從法律社會學角度來看,可以觀察到,一些青少年往往會抱有僥倖心理,以為自己無論做什麼都不會遭致嚴重後果。此外,也存在一些電影和漫畫,將青少年暴力行為加以美化,而這類作品在整個東亞、尤其是年輕觀眾群體中擁有廣泛影響力。」
2021年修訂刑法懲戒大於矯正
中國在2021年對刑法進行修訂,分階段下調了刑責年齡:16歲以上的青少年,需承擔完全刑事責任;14至16歲的未成年人,如果涉及故意殺人、強姦、致人死亡的重傷害、搶劫勒索或毒品犯罪等8類嚴重犯罪,可以被起訴;新增的是:12至13歲的兒童,在特別嚴重案件中,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後,也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12歲以下兒童則不承擔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教授陳志軍指出:「這一調整符合當前中國社會的發展現實。隨著生活水準和教育水準的提高,中國未成年人的整體成熟程度正在提前。」他認為,刑法修正案在考量未成年人認知能力和自控能力的發展時,既能兼顧地區間的差異,也能顧及個體之間的差異。
「大赦國際」的亞洲事務專家伯格曼(Theresa Bergmann)則注意到,也有一些中國國內的法學者對刑法修正案提出批評,認為其存在誤區:「具體而言,即便是針對未成年人,懲罰性的監禁刑罰也被置於『教育與矯正』等預防性手段之上。……我們對中國刑法的擔憂是多方面的。我們認為,其中定義含糊不清、缺乏明確的法律監督,以及實際上無法提起上訴等問題,尤為令人關切。」
中國在去年還修訂了《行政處罰法》,將追責年齡也下調到了14周歲。不過,該修正案仍保留了從輕處罰的可能性,可以「不予執行」對14到16歲之間未成年人的行政拘留。
死刑觀念根深蒂固
雲南曲靖地方法院最近的這項判決釋放出了很強的震懾信號。然而,遇害者家屬依然認為一審判決(終身監禁)過於寬大,表示要提起上訴。遇害女生的父親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表示,雖然他們不要求凶手予以民事經濟賠償,但「依然希望法院判處死刑,讓凶手以命償命」。其代理律師進一步解釋說,放棄民事賠償、轉而要求對凶手處以更嚴厲刑罰,說明了遇害者家屬「因痛失愛女而產生的極度絕望」。
不過,根據中國刑法,對於未成年罪犯不能適用死刑或者死緩。因此,單從法律角度而言,遇害者家屬提起的上訴注定是徒勞的。
德國法學家葛祥林則指出,目前的一審判決並未排除凶手因在獄中表現良好而獲減刑的可能性,因此終身監禁的刑罰未必會被完全執行。「儘管從客觀角度看,這一判決性質嚴厲,但它實際上是在四種力量之間尋求平衡:即社會對報應的需求(受害者家屬對復仇的渴望)、國家對預防威懾的利益訴求、犯罪人尚未成熟的心智,以及對犯罪人進行改造矯正的可能性。」葛祥林教授指出,中國法律對於最後一點並未做出明確規定。
在中國,以命償命的依然是根深蒂固的大眾價值觀。凶殺案受害者的家屬往往堅信,唯有當凶手被緝拿歸案、定罪並處以極刑之後,他們內心才能獲得真正的安寧。「大赦國際」專家伯格曼指出,這種觀念有著深厚的歷史、文化、社會淵源,「幾個世紀以來,傳統觀念在處理暴力犯罪案件時,始終高度重視『報應』與『威懾』的作用。直至今日,這些理念依然深刻地影響並塑造著公眾輿論。」
並無廢除死刑跡象
不過,中國公眾對於死刑的真實態度究竟如何,目前仍缺乏廣泛的研究。中國大陸地區開展的死刑民意調查很少,且間隔年份較長。死刑話題被視為某種「禁忌」,而關於死刑執行的具體統計數據更是被列入機密。
儘管如此,種種結構性因素似乎在強化公眾對死刑的支持。伯格曼指出:「一方面,官方長期以來一直將死刑描繪為一種有效的威懾手段,聲稱其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並遏制犯罪。另一方面,由於公民社會和獨立媒體受到嚴格限制,有關其他司法模式以及受害者援助機制的公共討論空間極其狹窄。」
「大赦國際」等不少國際人權組織多年來一直呼籲中國廢除死刑。然而,目前並無任何跡象顯示中國社會就此話題進行公開討論。
DW中文有Instagram!歡迎搜尋dw.chinese,看更多深入淺出的圖文與影音報導。 (相關報導: 解放軍大肅清結果出爐!兩任防長魏鳳和、李尚福涉貪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 更多文章 )
© 2026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