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毛小孩善終 推動高雄寵物善終服務自治條例公聽會

2019-11-2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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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李柏毅(中)、簡煥宗(右)、高閔琳(左)開「給毛小孩的善終-推動高雄市寵物善終服務自治條例」公聽會。(圖/徐炳文攝)

高雄市議員李柏毅(中)、簡煥宗(右)、高閔琳(左)開「給毛小孩的善終-推動高雄市寵物善終服務自治條例」公聽會。(圖/徐炳文攝)

日前有研究報導稱,明(109)年全台犬貓隻數將首度超過15歲以下孩童數,加上現代人將寵物視為家裡的一分子,寵物身後事的處理問題已成為當務之急。為此,高雄市議員李柏毅、簡煥宗、高閔琳、邱俊憲於27日召開「給毛小孩的善終-推動高雄市寵物善終服務自治條例」公聽會,邀請市府相關局處,以及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就自治條例名稱、相關行業別的歸類、土地取得、動物遺體的處理程序等議題,討論未來條例內容的初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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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表示,動物遺體的認定,飼主不要的叫動物屍體,受《廢棄物處理法》裡動物屍體處理內容的規範;有主人的寵物遺體則由高雄市兩處收容所受民眾委託,以火化的方式來處理。環保局表示,廢棄物有其主客觀之認定。但寵物跟飼主間有一定感情,原則上不將寵物遺體視為廢棄物,所以不適用廢棄物處理相關法律。

高雄大學陳正根教授表示,就現行法規,必須有中央相關法規來配合,且未來的處理設施,與中央的經費規劃之配合,都是自治條例的立法重點。高雄科技大學廖欽福教授提到,目前瑞士、德國已將動物權利入憲規範,並建議,台灣的動物權利可由地方自治團體先行,再確立相關條例內容與中央動保法的關係。

中山大學李予綱教授說,寵物身後的處理部分,目前有幾種處理的方式,包括製成標本、掩埋、火化,但相關的處理方式也得注意可能衍生的問題。例如,掩埋,可能有防疫問題;火化,則有設備取得的問題。另外,費用、定型化的契約,這些容易造成糾紛的面向,都是未來立法時必須考量的重點。與會民間團體獸醫師公會高振庸理事長建議,目前不只有火化方式,還有「水化」處理,非常環保,但台灣卻沒有相關法規,並建議可以朝「伴侶動物(寵物)善終服務自治條例」來命名。高雄市柴山會楊娉育總幹事則關注未來權責機關的問題。

高閔琳:自治條例三個問題 中央跟地方應予以規範

市議員高閔琳提到,目前業者最大的困難是行業別與土地類別等問題,因此建議,未來該自治條例必須處理到三個問題,一、相關公司要如何營運?其產業類別為何?政府如何有效管理與輔導讓業者可以依循。二、設施面操作面的相關規範。三、公會的成立問題。高閔琳更指出,目前的共識包括,人跟動物的善終是有區隔的;業者的服務與收費將涉及公平交易的問題,中央跟地方應予以規範。

最後,市議員李柏毅總結公聽會初步共識,條例名稱應朝「寵物善終服務自治條例」發展。條例內容應讓相關業者在行業別方面有法可循,並建議動保處、殯葬處與環保局,就動物身後處理的土地設置與運用,積極蒐集民間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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