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安全攸關性命,政府往往會設立交通規則,保障道路安全,交通部於2023年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嚴重超速最高時速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最高可處36000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不過,有不少民眾卻希望能恢復舊制,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可見,有超過6400人組成自救會連署等待正式回應,交通部也對此有初步回覆。
該不該「放寬嚴重超速」?
交通部於2023年修法《道交條例》,將危險駕駛中的「嚴重超速」最高時速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最高可處3.6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
民眾認為,新法若在一些特殊道路限速30公里,駕駛者若開到70公里即會遭罰,台灣道路的速限及其不合理,連騎腳踏車都會超速。因此民眾連署建議,恢復舊制之60公里速限。
連署內容指出,超速這件事情在很多國家都不算重大違規,甚至還有其他國家的特定路段是無限速高速公路,降低速限可能會導致路上車輛密度增加,從而增加擁堵和交通事故的風險。
因此民眾建議6項調整包含,放寬新法條例,恢復舊制之60公里速限、提高目前道路10-20公里速限、在道路速限合理前取消超速扣牌、讓一般交通族群民眾共投決定道路速限和交通議題、不能再上坡或彎道測速、警察不可躲起來測速。
不少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表示,「現在的汽機車的性能一款比一款好。油門輕輕一加都是5、60公里/小時起跳而且還沒什麼速度感。誠如提案人所言,定一個大家普遍無法接受的速限,一邊行車一邊低頭看速度表,開的慢還頻頻被鄰車超越,徒增行車危險。」、「恢復60公里規定」、「贊成恢復舊制」、「限速不合理」。
對此,交通部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機制,將於2個月內(2025年2月26日前)具體回應。
不過根據《CTWANT》報導,交通部已初步表示,《道交條例》下修嚴重超速規定,有其交通安全考量,同為經過立院三讀通過的法令,用路人速度管理至關重要,各界都認為在高速行駛下,若發生事故,傷害程度會非常嚴重,時下道安仍在逐步改善,對於自救會訴求「目前沒看到可以調整的相關考量」。
假車牌猖獗氾濫,和超速修法有關嗎?
事實上,在先前車輛嚴重超速定義修法後,就有民眾指出,「掛假車牌有抓到罰10800,超速可罰到3萬6,在國道開超過180被拍到,立馬省了25200元。」
不過,根據《台灣高等檢察署》官網,近來變造、偽造車牌橫行街頭,主要是因為超速、酒駕遭監理站吊扣車牌數量增加,不少車主車牌被吊扣後,自行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