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坪土地分10次賣,代書費被賺N次也沒差?原來是共有土地出售防禦工事

2021-04-07 07:30

? 人氣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共關係主委鄭文在分享共有土地出售妙招。(圖/台中市政府)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共關係主委鄭文在分享共有土地出售妙招。(圖/台中市政府)

就不動產交易而言,有些行業是以總價計算收費,例如:仲介公司、履保建經公司,成交總價越高收費越多,仲介公司服務費若以最高總價百分之六計算,每筆1000萬元整的成交案件,就有60萬元傭收。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但是,有一些是以次計費,也就是成交金額的多寡,與成交總價無關,例如:地政士的過戶登記手續費,買賣總價1億元和100萬元並沒有任何差別。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共關係主委鄭文在分享,日前就曾碰到個案例,有一筆約1000坪土地,因共同持有人眾多,買方無法一次取得,買主只好分進合擊,一個一個地主慢慢收購。

其中一名賣方持有該筆1/5,約200坪,按照常理,一次性的買賣如果每坪20萬元計算,賣方約可獲得4000萬元價金,但是簽約當天才發現賣方沒有一次出售200坪,而是只出售持份1/50,約20坪,合約總價400萬元整。

代書簽約當下心中竊喜,估算該位客戶的土地銷售可以10次辦理,代書費收入將相當可觀。哪知,其實遇到了高手。

原來,共有土地出售,其他共有人具有優先購買權,所以買賣契約成立後必須通知其他共有人是否要以「同一價格,同一條件」優先承購,「其他共有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15日內不表示者,就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所以,在買賣契約成立後,賣方很快的以存證信函通知其他4位土地共有人,一轉眼15日過去了,那4位共有人並沒有主張優先承購,所以,案件很快的完成了登記,順利過戶到買方名下。

當代書正在心中竊喜該案件可以再辦9次時,買方竟在取得所有權狀的隔日,又與賣方相約在事務所簽約,但是,這次不是再買20坪了,而是一次性的把剩下的180坪一次登記完成。

原來,買賣雙方第一次只交易持分1/50,是為了防止其他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防禦工事,當買方第一次順利買到20坪,也成為共有人時,不再有「優先購買權」的困擾,買方自然可以順利買下其餘土地。

鄭文在指出,這就是所謂的高手在民間。您也有共有土地出售困擾嗎?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是共有土地出售的參考準則。


撰文/林喬慧

責任編輯/周岐原

◎加入《下班經濟學》粉絲團,給你更多財經資訊

◎訂閱《下班經濟學》YouTube頻道,精彩節目不錯過

329檔期全解析,《風傳媒》帶你看懂2021房市第一局!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喬慧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