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能源政策迎來關鍵轉折?總統賴清德昨(21)日於台中出席活動時明確表示,因應立法院通過《核管法》修正案,政府將依法行政,針對具備重啟條件的核二、核三廠啟動安全審查,預計 3 月底 將計畫送交核安會。府方隨後發布4點聲明強調,雖然目前至 2032 年供電無虞,但面對 AI 產業爆發式的用電需求與地緣政治風險,政府必須務實評估核電作為「多元能源」的一環,但「3大前提」絕不妥協!
核二、三要重啟了?賴清德首度表態: 3 月底送審!府方列 4 點關鍵說明
根據中央社報導,針對外界對缺電與核電重啟的疑慮,府方提出最新聲明指出
1、供電保證:賴總統已明確指出,即使不重啟核電,台灣到2032年供電都沒有問題,備轉容量率目前多在10%以上,並無特定人士所稱政策錯誤導致缺電的情事。
2、依法行政:政府是因應立法院通過的「核管法」修正案依法行政,啟動安全審查程序。
3、重啟 3 大前提:賴總統對於核電是否重啟的立場始終非常明確,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等3大前提缺一不可;除依法行政外,評估重啟核電、納入多元能源選項是因應現況的務實考量。
4、因應 AI 浪潮,非替代綠能:重啟評估是為了緩解 AI 產業的高速用電成長、低碳電力需求及地緣政治帶來的能源風險。人工智慧(AI)與高效能運算產業的爆發式用電成長、面對全球地緣政治劇變導致能源安全風險升高、國際趨勢下低碳電力需求大增等3大因素,政府必須預先因應以緩解外在的不確定,並為高速成長的AI產業經濟提供穩健能源供給。
能源轉型與再生能源布局仍持續推進,核電重啟評估是補充備用能源更多元,而非替代綠能。
能源布局新思維:核電是「補充」而非替代
府方人士進一步解析,能源政策並非「棄綠投核」,再生能源布局仍是核心,持續推進能源轉型。核電被定位為「補充性備用能源」,增加能源結構的韌性與多元化,以應對未來產業發展的不確定性。
核三要回來了?賴清德拍板:月底前提「再運轉計畫」 核二、核三重啟條件曝光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延長核電機組運轉年限最長20年,台電依新修訂的核管法及其辦法展開核一、二、三廠現況評估,針對7大面向進行盤點及分析行政院昨日也補強說明,經台電針對設備、耐震等 7 大面向盤點後,核二、三廠均被判定具備可行性,但「核一廠」因設備已拆除,確定無法復活。
核一廠:確定判死。因設備已部分拆除,已不具備再運轉的可行性。
核三廠:進度最快。月底前送交計畫,完成安檢、取得執照後即可啟動。
核二廠:卡在燃料。雖具備可行性,但必須等「乾貯設施」完工、將用過燃料移出後,才能進行後續作業。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強調,政府會依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進行自主安全檢查,並經核安會依法定程序完成審查的兩個必須,以及「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的3個原則來面對核能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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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 7 面向盤點報告!經濟部已點頭核定
依據新修訂的《核管法》,台電已完成專業評估報告,重點涵蓋:
1、設備與人力:盤點現有機組設備狀況與專業人力配置。
2、安全與耐震:地質耐震能力分析及安檢整備現況。
3、後端處理:燃料乾貯設施進度與同型機組延役狀況。
4、經濟效益:評估再運轉後的供電效益。
結論,經濟部已正式核定該報告,確認核二、三廠具備「再運轉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