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保的人,如果突然因疾病或意外成為重度身心障礙,甚至失去工作能力,未來生活該怎麼辦?其實,沒有參加勞保,不代表完全沒有社會保險保障。如果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之後經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並經評估無工作能力,就可能符合「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請領資格。依現行規定計算後,若年金金額低於5437元,且沒有法定排除情形,每月可按基本保障5437元發給,符合資格期間最長可領至死亡為止。
沒有勞保,為什麼還可能有國民年金保障?
國民年金是台灣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環,主要保障沒有參加勞保、公保、農保或軍保等其他社會保險的人。符合國民年金納保資格者,在沒有其他社會保險保障的期間,除了累積老年年金年資外,遇到符合條件的重度身心障礙,也可能申請身心障礙年金。一個人可能原本有工作、參加勞保,離職後因暫時沒有工作而轉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若在國保期間發生疾病或意外,之後達到法定身心障礙程度,是否符合給付資格,仍須視傷病發生時間、當時的保險身分,以及身心障礙程度與工作能力而定。
重度身障不代表一定符合身心障礙年金資格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規定,被保險人在參加國民年金期間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經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並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才符合身心障礙年金的主要請領條件。此外,如果是在加入國保前,或參加勞保、公保、農保等其他社會保險期間就已發生傷病,之後曾領取相關失能給付,到了參加國保期間因同一傷病或同一障礙種類加重,只要後續達到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也可能符合規定。「無工作能力」原則上會由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依病歷及相關檢查資料進行評估,勞保局也會審查申請人是否實際從事工作、是否參加相關社會保險。部分障礙類別、等級或符合特定條件者,則可依規定視為已無工作能力。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可以領多少?2026年這樣算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並不是所有人固定領5437元,而是先依保險年資計算。2026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由19,761元調整為21,103元,目前身心障礙年金計算方式為「月投保金額21,103元 × 國民年金保險年資 × 1.3%」。
例如一名被保險人累積10年國保年資,依現行公式計算為「21,103元 × 10年 × 1.3%=約2743元」,若算出的年金低於5437元,且沒有欠繳保費導致年資不計、正在領取特定社福津貼等排除情形,就可按每月基本保障5437元發給。若國保年資較長,依公式計算出的金額已超過5437元,則依實際計算結果發給。
以前工作有勞保,部分勞保年資也可能一起計算
申請國保身心障礙年金時,過去部分勞保年資也可選擇併計。勞保局指出,如果申請人同時還有可使用的勞保年資,可以選擇依國保與勞保規定分別計算,再合併發給。其中,國保部分依:「國保月投保金額 × 國保年資 × 1.3%」計算;勞保失能年金部分則依:「平均月投保薪資 × 勞保年資 × 1.55%」計算。兩者合計後,如果仍低於5437元,而且沒有不能適用基本保障的情形,每月仍可按5437元發給。
以勞保局2026年案例為例,一名被保險人有5年國保年資,另有5年勞保年資,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2,000元。選擇合併請領後,國保部分為1372元,勞保部分為2480元,合計3852元;若沒有排除基本保障的情形,最後每月合計可領5437元。勞保年資是否併計一經選定後不得變更。如果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或已領取特定終身不能從事工作、終身無工作能力的一至三等級失能給付,相關勞保年資也不能再次拿來併計。
欠繳保費、領取特定津貼,可能無法補足5437元
身心障礙年金雖設有每月5437元的基本保障,但並非所有符合年金資格的人都能補足到5437元。根據勞保局規定,如果有欠繳國民年金保費,導致部分期間無法計入保險年資,或目前正在領取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榮民就養給付,就不能適用每月5437元的基本保障,而是依原本公式計算。
另外,如果在發生身心障礙保險事故前1年內有保費或利息欠繳,勞保局書面通知限期繳納後仍逾期才繳清,依法得領取的前3個月身心障礙年金,只能依「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計算。到了第4個月,如果仍符合請領資格,且沒有其他排除基本保障的情形,才可依規定發給5437元基本保障。
身心障礙年金可以領多久?符合資格最長可領至死亡
依勞保局現行規定,身心障礙年金依公式計算不足5437元,且符合基本保障條件者,可按月發給5437元至死亡為止。身心障礙年金仍以持續符合請領資格為前提。若日後重新鑑定後,障礙程度已不符合規定,或恢復工作能力,給付也會停止。
身心障礙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有什麼不同?
國民年金另外還有一項「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目前給付金額同樣為每月5437元,但適用對象與身心障礙年金不同。本文主要介紹的「身心障礙年金」,主要是被保險人在參加國保期間發生傷害或疾病,之後達到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並經評估無工作能力,再依保險年資計算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則主要適用於參加國保前,就已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
後者還須符合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並受到所得、土地及房屋價值等資格限制。依勞保局現行規定,公告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達50萬元以上,或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原則上不符請領資格;房地產價值計算另有唯一自住房屋及其土地得扣除一定金額等規定。此外,若已領取特定失能給付、正在領取特定社會福利津貼、由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或正在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也可能不符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請領資格。符合相關規定者,目前每月發給5437元。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怎麼申請?
符合資格者,可填寫「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附上本人存簿封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以掛號寄送勞保局國民年金組,或送交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收件。如果申請人的障礙類別及程度未符合「視為無工作能力」相關規定,還需要攜帶身心障礙證明及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到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接受工作能力評估,再由勞保局進行資格審查。對目前沒有勞保的人而言,國民年金並非只有年滿65歲後才會用到的退休保障。
若在人生中途因疾病或意外造成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並失去工作能力,國保也設有身心障礙年金制度。實際能領多少、能否適用每月5437元基本保障,仍須視傷病發生時間、保險身分、身心障礙程度、工作能力、國保與勞保年資、保費繳納以及其他社福給付情況而定,最終以勞保局審核結果為準。 (相關報導: 勞保局實施重要新制!9月全台上路「退休金領錢規定不同了」,國保勞退最新改動一文看 | 更多文章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請領資格」、「給付金額」、「注意事項」、「應備書件」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資料查核時間為2026年9月。
本文內容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現行公開資料整理,相關請領資格、給付金額與審核結果仍應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個案實際認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