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送審》地方政府認定災區 可直接劃定更新

2016-02-2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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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震災後,行政院將《都更條例》在內的防災三法列入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希望促進促進災後重建。(美聯社)

台南震災後,行政院將《都更條例》在內的防災三法列入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希望促進促進災後重建。(美聯社)

台南震災後,為加速重建,行政院將《都更條例》在內的防災三法列入立院本會期優先法案,預計25日就會審議並送立法院。據了解,儘管過去2年立法院、民間和行政部門對修法已有一定共識,但因立院屆期不續審,內政部提報的《都更條例》修正案,還是會以2012年的版本為主,再新增修正被判違憲的兩項條文、並降低災後更新地區的同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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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SMG0034-T01-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認定都更條例違憲法條及理由
 

立院屆期不續審 政院重送舊版草案

《都更條例》在2013年被大法官宣告部分條文違憲後,立法院與行政部門花了2年時間、好不容易討論出一個稍有共識的都更修例版本,後來卻因屆期不續審,讓所有進度回到原點。一月大選後,新政府尚未公布都更政策方向,《都更條例》也未進入兩黨優先法案清單。後因台南震災,讓各界重視防災及災後重建議題,行政院要求儘快送出防災三法修正草案,才讓《都更條例》又重回修法舞台。

南台灣大地震,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災區(美聯社)
因台南震災,讓各界重視防災及災後重建議題,行政院要求儘快送出防災三法修正草案,才讓《都更條例》又重回修法舞台。(資料照,美聯社)

官員強調,即使送的是舊版草案,營建署還是有保留過去討論過的《都更條例》修法建議,如果新立委願意,也可以直接建立在過去討論的基礎上繼續修法。他也樂觀認為,地震喚起民眾對居住安全的重視,立院新會期應該有機會能積極討論都更條例、加速修法進程。

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營建署只想先處理違憲條文

台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系退休教授、前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過去曾積極參與《都更條例》修法。面對行政院送出舊版草案,謝志誠認為,這次若非因為地震,政府還是會對《都更條例》不理不睬,即使說要修法,推測營建署高層應該還是只想先處理違憲條文。

台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系退休教授、前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認為,這次若非因為地震,政府還是會對《都更條例》不理不睬。(取自謝志誠臉書)
台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系退休教授、前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認為,這次若非因為地震,政府還是會對《都更條例》不理不睬。(取自謝志誠臉書)

謝志誠指出,前一個會期結束前,新版《都更條例》的爭議條文其實只剩下強拆條款,其餘都有一定共識。至於新立委加入是否為修法增添變數,謝志誠則悲觀認為,過去有部分立委不用心,沒人好好聽,隨意提出意見、反而拖延修法時程,「我敢保證未來也一定會這樣。」他能做的就是堅守民間立場,同時把上會期最後一次政黨協商的草案版本送給學者和民間團體參考,希望屆時能在既有基礎上繼續討論。

0206地震之後,大家都在談老舊建築物的問題,要提供免費初評,然後有需要的,再進行詳評,甚至要修繕、補強或重建。因此,參照日本的作法,將老舊建物的重建及修繕從「都市更新條例」抽離,另立「老舊建物再生獎勵條例」,制定完整且簡便的遊戲規則,供老舊建物再生事業申請者依循辦理,遇有爭議事項也由申請者自行協調,政府不再負責爭議的仲裁,而專注在都市再生策略與公辦都更。如何呢?

Posted by 謝志誠 on 2016年2月22日

新版《都更條例》 促進災後重建

行政院即將審議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在防災部分,文林苑事件後內政部原本計畫調高地方政府迅行劃定更新地區同意比例至3分之2,如今為加速都更、加上考量災後許多所有權人往生等問題,新版草案把同意比例降為2分之1。此外,若是地方政府認定的災區,則不需經過都委會審議、就可以劃定為更新地區。都更事業計畫公展期也可以從一個月減為7天。

至於《都更條例》違憲條文修法,則是針對民間自畫的都更案件,提高事業概要同意比例門檻,從原本的10分之1提高到10分之3(由都更事業機構啟動則為10分之5);且主管機關在核定計畫前需舉辦聽證會、讓利害關係人能到場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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