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觀光大國」 外交部即日起實施電子簽證

2016-01-1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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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自12日起實施「電子簽證(eVisa)」計劃。(擷取自中華民國簽證申請網頁)

外交部自12日起實施「電子簽證(eVisa)」計劃。(擷取自中華民國簽證申請網頁)

為因應國際旅行文件電子化發展趨勢,並簡化外籍旅客來台手續,外交部自12日起實施「電子簽證(eVisa)」計劃,提供27國旅客及應邀來台出席國際會議或賽事的外籍人士網路申辦簽證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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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12日宣布,配合推動「觀光大國」政策,電子簽證系統完成建置,並於12日起正式實施。電子簽證適用於未列名來台免簽證國家的旅客,申請人毋須繳驗旅行證件正本,亦不用經過領務機關面談;因此為兼顧國境安全,此一電子簽證計劃將分階段實施。

在第1階段開放申請的事由以商務、觀光、短期探親或參加國際會議等活動為主,適用的外籍人士包括:

1.原適用落地簽證國家:汶萊、土耳其、馬其頓。
2.21個邦交國(教廷除外):貝里斯、布吉納法索、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吉里巴斯、馬紹爾群島、諾魯、尼加拉瓜、帛琉、巴拿馬、巴拉圭、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聖多美普林西比、索羅門群島、史瓦濟蘭、吐瓦魯等21國。
3.相互改善簽證待遇國家:厄瓜多、秘魯、哥倫比亞。
4.應邀來台出席國際會議、賽事或商展等事由而適用「選擇性落地簽證」人士,並不限國別。

符合申請資格之非適用免簽證來台的外籍旅客,即日起可自行透過網路申辦簽證的「一站式」,完成填表申請、信用卡繳費,並經審核通過獲發電簽憑證,免除申請人須親自向我駐外館處申辦、等候發件及舟車勞頓所花費的時間與金錢。

外交部表示,此措施將有助我國爭取更多觀光客來台,外交部將視首階段實施狀況、成效及洽獲其他國家改善對我簽證待遇的進展,不定期會同相關機關研議擴大適用國家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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