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中國:政治和道德衝突的中國媒體

2016-01-11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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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1世紀報系總編沈顥「敲詐勒索」等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BBC中文網)

廣東21世紀報系總編沈顥「敲詐勒索」等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BBC中文網)

2015年底,中國記協成立新聞道德委員會,既正常又意外。正常是此前地方大多數省市區已成立這種機構,當然也需要一個全國性的委員會加以協調指導、最終裁決。意外是中國作為一個對媒體嚴格管理和控制的國家,多少年來竟然一直沒有新聞道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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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作為一個大陸法系需要成文法的國家,雖然中國還做不到法治,但法制肯定是有了,幾乎在所有的領域都制定了相關的法律。唯獨在最活躍、影響最廣泛的媒體,卻一直沒有媒體法或新聞法,被人戲稱中國的媒體一直在裸奔。

沒有媒體法,但對媒體的管控卻從來沒有放鬆過,特別是近些年隨著網絡平台、社交媒體的巨大影響,管控更嚴。除了引用刑法等相關法律外,日常管控主要靠中宣部、網信辦、國新辦、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署等眾多黨政部門的規定。這些規定不是法律,往往是因為形勢和政治的需要,遵照黨的政策、會議精神、甚至領導的講話或批示做出的。

這麼多年來,中國媒體的指導方針不管是黨的「喉舌論」、堅持正確的「導向論」、貼近群眾的「貼近論」,還是這幾年推行的「走轉改」三項教育(走基層、轉文風、改作風),始終強調的是媒體的政治性,自上而下傳達黨的聲音,教育群眾。變化的只是宣傳的形式和方式,比如官媒也廣泛使用網絡新媒體,多了輕鬆的軟新聞,也會賣萌,使用網絡熱詞。但就媒體的本質來說還是政治的工具,對它的管理也一直是政治的手段,現在怎麼突然開始講道德,成立新聞道德委員會,用道德的手段來管理呢?

陈永洲

記者陳永洲案判決引發中國了社交媒體熱議。

近兩年,接連出現新快報陳永洲虛假新聞損害商業信譽案、三聯生活週刊尚進收企業感謝費案、以及以沈顥為首的21世紀報系集體的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案。這些不是政治案件,通常的政治和政策難以約束。儘管有許多部門制定的媒體管理條例,但面對普遍存在的這類現象,人們認為只是選擇性執法。普通人對媒體的「有償新聞」和「有償不聞」早已見怪不怪,就是新聞行業內部的認識也不一致。在此情況下,當局認為有必要增加手段,從思想源頭和認識上管理媒體,重新強調新聞道德,並設立專門的委員會。

這就像江澤民時代,黨紀國法治不了腐敗,提出「以德治國」。胡錦濤時代的 「八榮八恥」,同樣也是道德。習近平上台後搞的「整風」運動和「三嚴三實」教育(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還是道德。道德總是最開始強調,轉了一大圈回來,又最後提醒的無奈手段。

但道德又是最靠不住的,它主要靠自律,而每個人在認識不一、面對誘惑、僥倖心理、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對道德的操守和做法會有不同。陳永洲收錢算犯罪,但中國記者普遍存在的收紅包又算什麼?犯罪算不上,違反道德了,又能怎麼樣?沈顥領導的市場媒體收企業錢財犯案,而中央巡視組稱新華社利用特權搞「有償新聞」或「有償不聞」。事發後,上海分社只是終止與企業的合作協議,退回未執行款350萬元。這種差別待遇又怎麼解釋? 三聯生活週刊主筆尚進,為幾家企業發表軟文後收感謝費獲罪,但如果企業贊助給媒體發他稿費和獎金,算違法還是失德,還是什麼也不算?中国梦
近年來中國政府力推正能量,但媒體的道德經常和約束媒體的中國政治相互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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