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雖無法如願使卡特政府回心轉意,但堅持官方對官方的交涉,並積極與美國國會友我人士保持聯繫、尋求支持,甚至我國在美各界僑胞與留學生,如我國留美學人丘宏達教授等人也動員起來,透過一切可能的管道以影響美國國會的決定。

主要因為中華民國官民與在美僑胞、學人的共同努力,美國國會不顧行政部門的反對,於1979年3月通過《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以規範「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臺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促進美國外交政策」;該法的規定使「美國在臺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此一非營利民間機構具有官方的性質,且該法「要求總統給予臺灣設立的機構相同數目的辨事處及規定的全體人數,這是指與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當局在美國設立的辦事處及人員相同而言」。
至於1979年1月1日的《建交公報》(Joint Communiqué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美國政府雖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但只「認知」(acknowledge)中共政權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從那時到現在,美國政府對臺灣主權的歸屬並未明確表態,但不支持臺灣獨立的態度則是一以貫之。
結語
中華民國成立之初,與臺灣的連結是基於歷史、民族主義與「領土收復主義」(irredentism)而來的,亦即以「中華民族」的概念出發,延續臺灣與「中國」的關係。經過中華民國政府分裂以及對日抗戰等時期,臺灣終於在1945年下半回到中(華民)國的主權範圍內。當中華民國政府退守臺灣地區時,臺灣與中華民國的命運更是牢牢結合、再也密不可分。
之後,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曾歷經幾次風雨飄搖的時期,例如從1949年到1950年代,中共極可能揮軍渡海進攻台、澎;或者在1971年秋天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斷交潮湧現,外交處境岌岌可危,失敗主義逐漸浮現;又如1979年美國片面與中華民國斷交,社會民心動盪。期間有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而過度行使政府權力的遺憾,但也有更多為了保家衛國、外人不一定得知的外交折衝與軍事行動。
中華民國政府在兩蔣時代既是被動改變、也是主動調整,除了捍衛臺灣地區以免於共產勢力侵略之外,更在外交逆勢中爭取國家最大利益,將臺灣逐漸從「復興基地」變成「三民主義模範省」,並建設成與當時新加坡、香港、南韓並駕齊驅的「亞洲四小龍」之一,為後來李登輝時代的民主化進程奠定了良好基礎。
撫今追昔,我們可以大聲的說: (相關報導: 烏凌翔觀點:彭斯打「台灣牌」,却唱「中華民國頌」 | 更多文章 )
「中華民國是臺灣的屏障,而臺灣是中華民國的驕傲。」
*作者為政治大學外交系副教授兼國際事務學院副院長、對外關係協會秘書長。本文原刊《新共和通訊》,授權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