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前,聯合報刊登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賴彥丞的〈綠漠視校園自治 黑手滲進學生會〉社論,引起學生自治、公民參與等不同領域夥伴關切與關注,尤指學生會儼然成為「民主進步黨」的現下組織而缺乏其「獨立性」,引起議論。很遺憾地,原作並沒有在其文內訴說任何的證據,也沒有指出哪些團體親綠,難以揣測意圖,更誤用「教育中立」原則劍指民主進步黨的手伸入校園,若仔細觀察時在可以發現各政黨其時都在校園間角力,但實務上各陣營的青年團在像是反勞基法修惡、婚姻平權等進步議題皆有共識。
翻開過去國際民主化運動以及台灣過去數十年的民主發展史,我們都能發現「學生運動」一直都是許多「社會運動」的推動者或前哨站,這些都是「國家未來的棟樑」對「國家前途」的擔憂所點燃,高等教育無非是培育更多優良的人才投入社會,促進社會進步的最大力量。除了學生會以外,校園內也存在對社會或校園議題有諸多表態與行動的異議性社團,這些也是校園民主與公民政治當中重要的一環,更是當代社會的縮影。
受到黨國體制所塑造的封閉教育環境底下,縱使強調「自由學風」,但仍然面對許多不對等的特殊權力關係,學生會的存在便是凝聚學生共同意識,以處理與交涉諸多的學生議題,並透過許多前輩打底的《大學法》保障以避免缺乏法理獨立組織的正當性。試想,倘若學生發表異議言論或展開行動倡議,遭到不當暴力執行或冷處理,以此來看,若學校當下不以明確態度保護學生或處理事件,學生會能不有所作為或介入干涉?
我們先把扯遠的話題點到為止,回過頭來討論學生會的本體,受過高等教育的菁英分子理當對校園、對社會有進步的看法,難免會與本土與黨外運動的政黨的議題意識有所相似,但這並非作者所主張「替綠營『助陣』」,倘若是如此,那些參與其他藍營或其他陣營的學生代表們,情何以堪?這樣戴著有色眼鏡去扣人帽子實在是非常不得當。更不用說,現階段的學生會存在「理監事制度」、「類政府三權分立」的機制互相監督與制衡,更有甚者還進一步在校園內發展「…學生政黨」專注於校園議題的思辨與爭取,簡言之,若有任何不當之處,都有與之抗衡的力量,「學生自治」絕非是一人就說得算。
我們銘記當年臺灣大學校長傅斯年頂著條件與軍警談判換來日後警察不得隨意進入學校的原則,確立大學自治的基礎,也是維護學術自由的開端,奠定了日後在學術自由保護下一定程度的言論與政治自由,推動台灣民主化進程的發展。百年前的陳獨秀在新文化運動主張反封建思想的「新青年」主張進步的國家與社會需具備「德先生與賽先生」,也因此,「校園民主」便是現代公民在出社會前必須修完的必修課。出了社會卻缺乏民主意識的公民,何談「德先生」呢?
賴彥丞代表主張「學生回歸學生的本份」,學生不可能一輩子都在學習課本的知識,終將對社會有所貢獻,更因此要關心自己身邊的事、校園發生的事、社會正在進行的事,「公民培力」最大的意義在於透過思想論辯的方式讓更多學子透過各種方式,像是社區營造、審議式民主、參與事預算等方式,透過多元的民主政治參與這個社會,使社會容納更多聲音而更加進步,最快的方式當然是投入「校園民主」。
學生會之所以是學生會,是因為校園自治分權為教授治校、學生自治與師生共治的三角關係互利共生。學生會之所以走入社會無非是盡到本體對於國家、對於社會、對於議題所肩負的社會責任。學生會已不是當年的救國團學生活動中心,不再是「扮家家酒」的團康組織;學生會也不是政黨的青年義勇軍,而成為黨的橡皮圖章。學生會是由一群捍衛學生權利與謀求學生福利的一群所組成,而這群人會想著為學生好、為校園好、為社會好,而非賴彥丞以極少數案例所稱「下一步是否參政」的不實指控。
不要忘記當年臺灣大學大論五人小組地下抗爭以「我們不需要一位鄉愿的代聯會主席候選人」所爭取的普選制度,是如何影響日後的台灣總統直選進程。
*作者為臺灣桃湛公民培力協會理事、學權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