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送境外 環團批:讓台灣背「散布核武」罪名

2015-05-2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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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公民團體至台電大樓外,表達反對台電將核廢料境外再處理的做法,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對台電公司的做為提出質疑。(林韶安攝)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公民團體至台電大樓外,表達反對台電將核廢料境外再處理的做法,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對台電公司的做為提出質疑。(林韶安攝)

為解決高階核廢料問題,台電今年初原先編列112.57億元預算要將核一、核二用過燃料棒送至境外再處理,因違反預算法而被迫停止招標,不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及媽媽監督核電聯盟等多個環保團體因擔憂台電在本會期結束前再度闖關,今(28)於台電大樓前召開記者會,表示境外再處理並非治標方法,呼籲大眾一起阻擋法案,不要讓台灣背上「散布核武」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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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指出,所謂「用過核燃料棒再處理」指的是將用過的高階燃料棒送至國外再處理工廠,從用過的核燃料中分離出可用的鈾、鈽元素,轉賣出去作為核燃料,而過程中產生的分裂產物及高階放射性廢棄物仍需運回台灣做最終處置,由於不到20磅的鈽就能生產簡單的核武器,因此再處理可能造成核武擴張並增加恐怖攻擊風險。

環團並說,目前高階核廢料問題重重,而台電並未報告國會也未與社會完整討論,便編列預算想用先斬後奏方式闖關,所幸因違反預算法遭阻,而台電卻可能在本會期結束前再度提出此招標案,且極有可能委託瀕虧損超過總市值、臨破產邊緣的法國再處理公司AREVA處理,環團質疑此作法可能將納稅人的血汗錢投向無底錢坑,因此環團表示將邀請法國核安專家來台舉辦公聽會,並呼籲社會大眾一起加入「反對核廢境外再處理」連署( http://goo.gl/PueBRB),以阻擋該預算案過關。

對此,台電也發出新聞稿回應,表示用過核廢料不處理才是「把問題留給下一代」、不符世代正義的作法,而境外再處理在國際間已是成熟的合理選項,目前荷蘭、比利時、瑞士等國都有再處理前例,未來將依政府採購法,以公開招標之方式辦理採購,讓所有有意願並符合資格之廠商參與投標,並不會鎖定特定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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