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妹醃頭案 主嫌判無期定讞

2015-04-30 15:41

? 人氣

「醃頭案」陳佳富(中)殺害胞妹陳婉婷並分屍醃頭,最高法院判處陳佳富無期徒刑定讞。(取自華視新聞)

「醃頭案」陳佳富(中)殺害胞妹陳婉婷並分屍醃頭,最高法院判處陳佳富無期徒刑定讞。(取自華視新聞)

2013年3月震驚社會的嘉義「醃頭案」,最高法院認定陳佳富殺害胞妹陳婉婷並分屍醃頭,手段兇殘、惡性重大,維持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見解,判處陳佳富無期徒刑定讞。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檢方起訴書指出,以廚師為業的陳佳富為詐領667萬元保險金,事先擬定縝密計畫,置胞妹於死地,2012年12月間先掐死陳婉婷,在心臟停止前即放血肢解,再攪碎屍塊,沖入排水孔,犯後佯裝精神病欲脫罪規避責任,毫無悔意,良心泯滅,求處死刑。

地院開庭流口水 檢譏「演技一流」

陳佳富在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全程昏睡、流口水、吐白沫癱坐在椅子上,法官只得諭知還押,一回到候審室立刻清醒,吃完便當還要喝水,承辦檢察官無奈地說:「演技一流」。最高法院以台中榮總醫院及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的鑑定,認定陳行凶時心智正常,沒有重大精神疾患。

38歲的陳佳富撫養患有精神疾病的妹妹陳婉婷,但因經常口角衝突,於是興起「殺妹詐領保險金」的念頭。陳佳富在2家保險公司為陳婉婷投險,趁母親外出時將妹妹掐昏,用菜刀從頸部剁掉人頭,肢解時她還有心跳,之後將肉塊放進絞肉機內加水稀釋絞成碎泥汙水,倒在浴室排水孔,還將人頭套塑膠袋冰入冰箱醃漬。

2013年3月13日陳佳富特意變裝戴墨鏡、假髮,將醃漬的頭顱從新北市帶到嘉義縣水上鄉某廟宇公廁丟棄,事後還署名「好心人」寫信給警方告知丟棄處,讓妹妹死亡之事曝光,企圖詐領保險金,卻因筆跡遭警方鎖定。

媽媽求情 二審不忍判處死刑

台南高等法院二審合議庭認為,陳佳富對母親尚知孝敬,母親還替兒子求情,且陳母身為兇手與被害人的母親,考量已痛失愛女,如再判陳佳富死刑,等同再剝奪另一個孩子的生命,親情上選擇有其難處,因此判處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陳佳富的中國籍妻子劉淼淼在案件爆發前購買單程機票,以奔喪為由回到福建。面對福建公安偵訊時表示,她在冰箱發現一顆冰凍的頭顱,擔憂自己可能遭滅口,因而倉促逃回中國。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