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現代東廠記」之總長、調查局長及廉政署長…

2022-05-2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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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榮松任檢察長(右),2020年由法務部長蔡清祥(中)主持交接典禮,左為卸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資料照,蔡親傑攝)

莊榮松任檢察長(右),2020年由法務部長蔡清祥(中)主持交接典禮,左為卸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資料照,蔡親傑攝)

「莊榮松將高升廉政署長。筆者個人認為非常不適任!並且深切為蔡政府感到悲哀。」依法務部2022年5月13日新聞稿載:「莊榮松調整現職另有他用。」同日起各家媒體報導,莊榮松接掌廉政署,雖其結果尚待行政院核定公告,但事關「國家未來廉政發展」,據此,筆者撰文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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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滿作秀爭議,卻高升當廉政署長?

「廉政署是國之重器,職掌廉政反貪」,詳觀莊在雄檢任內之各種爭議或作秀行為,例如:非洲豬瘟期間行銷私製香腸,呼籲同仁大力團購等,併觀察《涉及消費者權益之重大食安案件》,雄檢卻於2022年3月慈悲大談「被告一時失慮」處以《緩起訴》罰錢320萬,以上均可詳筆者之前所評。更者,筆者先前撰文,還有人「致電」筆者說情,看看能否將某文下架?

藉公務開會,「對個案致意」的檢察長?

筆者為更保會高雄分會委員,莊榮松卻因「個案」接觸筆者,2022年1月2日拙文早已提到:「雄檢莊榮松居然還主動過來跟筆者『致意』。筆者問:『當日檢察長接觸告訴人筆者,請問回去檢察署有書面報告或政風紀錄嗎?』也請法務部及所司趕快去查好嗎?」其時間、地點等,法務部、雄檢迄今不查?

莊前檢長摸摸自己良心,可敢公開或聲明講:「除公務外,未曾接觸筆者、未談論告訴中之個案?」或只敢例稿回覆:「僅是禮貌致意!基於禮貌及問候,並未談論告訴中個案,檢察長亦未與告訴人討論案情云云。」將來要執掌廉政署的人,欺心如此?

以上內容,最好法務部均不聞不見?蔡清祥圈選決定莊升官以掌廉政署,此為蔡部長之人事高權,但筆者自應將此事公布以供周公知。

檢察總長、調查局長、廉政署署長?當然不只!

一本2011年雄檢署誌,目前檯面上可考的「檢察長或局長」,有邢泰釗、王俊力,莊榮松、洪信旭、葉淑文等,其他各地邢家子弟兵就先不談。某長或辯稱:「檢察一體,全國檢察官都是一樣的,檢察官均恪守檢察獨立及依法行政。」該話講得異常好聽,但以「權力組織、執掌權限角度」探究分析,當最為客觀、明確。

橋頭地檢署(2016/9/1)成立,除第2任檢長張文政短期暫代,觀察歷任檢察長,第1任為王俊力(調查局長)、第3任莊榮松(「橋檢」直調「雄檢」)、第4任洪信旭(「橋檢」直調「雄檢」),再請由「王俊力、莊榮松、洪信旭,加上南檢檢察長葉淑文」,一併觀察同一時空「調查局長、雄檢檢察長、橋檢檢察長、南檢檢察長」均為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昔年下屬,而今版圖更增,莊榮松高升「廉政署署長(全國)?」或說筆者多慮,憂心古代東廠及黨錮之禍,更毋庸談《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復辟?》請問何人不戒慎恐懼?請靜心觀察、細心分析,應可察微及見謀。

鑑往知來:說謊硬凹、前後不一的地檢署

鑑往知來,或可觀察具體案例以明。「按檢察官首重犯罪偵防及保障人權,如濫權時怎能保障司法及人民?」當證據明確,檢署率先違法及掩飾,該首長如一路高升,其位高權重時,所造成之戕害顯然更深。筆者「書狀被窺讀案」,雄檢《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暨法理》任由檢方人員恣意讀閱人民書狀,當檢方「檢視保全證據」之光碟,該案雄檢第一次函覆(2020年9月10日):「本件『查無』本署人員辦理案件涉有疏失,爰予『簽結』。」足徵其掩蓋之深。

嗣筆者表示要另出示證據,雄檢第2次函覆(2020/11/16)改稱:「…有『短暫』閱覽內容『長達』2分51秒,…本署錄事違反本署收狀流程而『窺探』台端狀載具體內容。」更證明雄檢前後二函明顯不同。

「堂堂地檢署有監視器畫面證據,都被硬凹成沒事。」當「有」也可以講成「沒有(查無疏失)。」請問國人覺得雄檢辦案會如何?更不用談及國家廉政大事!這樣的未來廉政署長莊榮松,怎不令人驚懼且不寒而慄?或稱:「檢察長莊榮松不知情?」筆者歷函均有發文日期、收信人及回執紀錄,莊檢長可敢稱自己不知情?那筆者就問:「不知情還會找筆者致意?」

檢察體系之檢察署,再加上廉政署執掌「政風!」

廉政署職權,包含「反貪、肅貪業務」及「政風事項。」廉政署依《組織法》規定其職務範圍,包含政風機構業務之督導、考核及協調、政風機構組織等,例示設有「防貪組」、「肅貪組」、「政風業務組」及「北、中、南調查組」,指揮派駐檢察官等。

或問:廉政署執掌「反貪及政風事務」,該署組織絕非署長一人可決,為何筆者憂心?懇請觀察「廉政署與調查局肅貪業務聯繫作業要點,該要點由廉政署及調查局(含所屬外勤處站),為「整體肅貪能量」,建立「資源共享、情資分享、以及相互協力之橫向聯繫機制。」慎思更細微之部分,橫向聯繫上還有「各地區之檢察署。」往權力集中說明,自然是「嚴打貪瀆,以正官箴」,那嚴重弊端呢?若法制無疑,當邢總長昔年舊屬均高升,懇請注意「其實質統攝已及於調查局長、廉政署長」等範圍。

昔年「屬下」,目前有執掌全國犯罪調查之調查局長,全國廉政反貪及政風之廉政署長,地區上例如有雄檢檢察長、南檢檢察長,懇請由偵查權力結構觀察及管轄範圍,省思這樣的倡言「檢察獨立」,可否反觀「歷年辦案爭議?」當然,若仍要跟筆者講這些都悉歸「法務部管轄」,那筆者就只能黯然一笑。是否戲稱「法務部為現代東廠?」焉能不戒慎恐懼?

《後記》:總長有令,檢方及廉政等,出書及查賄全力以赴?

20220518-3月14日表揚會上,大官們大合照。後面塑膠箱作秀展示「一堆查扣毒品」(取自高雄地檢署新聞稿)
3月14日表揚會上,大官們大合照。後面塑膠箱作秀展示「一堆查扣毒品」(取自高雄地檢署新聞稿)

2022年3月14日表揚查緝毒品,在時隔數月「把已查扣之毒品一箱箱,搬上雄院大禮堂展示給大官『蔡清祥、邢泰釗、王俊力、莊榮松、洪信旭等』檢閱」,別忘了,前調查官徐宿良掉包毒品524公斤前後長達8年,包含在「蔡清祥調查局長任內」,蘇貞昌在還治安會報上講「天理難容」,不知各位大官隔著塑膠箱「檢閱」看出什麼,應該是用來作秀、展示拍照吧?

筆者常常在想,「檢察體系」已如此,那再加上「監察體系呢?」也就是夫婿檢察總長邢泰釗,妻子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台灣是否真的已無其他適合或適任的人才?莊署長將來執掌全國「廉政及政風事務」,上級有令,秉承部之指示,必然查賄全力以赴,必不負國人託付,有沒有看起來很眼熟?

懇求!切勿「再三」剪貼舊稿、「就搞」這一套

如邢總長上任第一天自稱:「余囿於資質駑鈍,猥以輇才。」邢總長忒謙,應該是「任公子大鉤巨緇,聲侔鬼神,憚赫千里。」蔡清祥既美稱為「邢奇才、邢留情」,筆者靜待邢總長繼續編書。

至於邢歷年編纂「選罷查賄資料(註:筆者手邊有歷年各版書冊、存檔及截圖)」,當檢視年底選務專案查緝及宣導書冊,或比對歷年各書冊,詳為觀察之。莊榮松、洪信旭等大文係2011年在雄檢所著,有興趣請參考「2018/5/25北檢新聞稿」,再細數本文中「已經出現幾位?」對了,筆者還沒提《張靜案》「台東地檢發言人謝長夏呢?」有沒有眼睛突然為之一亮?

最後再次舉Preet Bharara《DOING JUSTICE》該書為喻。邢總長上任第一天書面新聞稿提到:「世上的每一個人,都無可避免的與其他人有所交集,司法案件處理失當,通常都是人為因素,『能伸張正義的是人,不是法律。』」(5月9日新聞稿、節錄)

請觀察《DOING JUSTICE》該書中文版翻譯《序文(標題):能伸張正義的是人,不是法律》,律師達洛(Clarence Darrow)說:「生在這個世上的每一個人,都無可避免地會與其他人有所交集;…。」筆者至心懇求,某人別再這樣「剪貼、拚裝」好嗎?真的很令人痛苦及無言。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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