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6)日預告將修法放寬警校畢業生服務年限,由原本的4到6年縮短為2到4年,最快今年5月完成修法。修法起源是外交部長李大維看到部內少數警校出身的人員表現出色,因此特別致函內政部,表達希望能縮短警校畢業生服務年限的想法。
由於中央警察大學和台灣警察專科學校除部份碩、博士生外,均為公費生,享有在學期間免學雜費、零用金,因此畢業後必須服務一定年限,否則就須賠償教育費用。
依據現行規定,警大4年制學系的學生,畢業後須履行的服務年限為6年、轉學生3年,警專學生則為4年。目前研擬的修法方向為警大4年制的學生服務年限縮短為4年、轉學生2年,警專學生2年。
這次的修法起源,是因為外交部長李大維看到部內少數警校出身的人員表現出色,因此特別致函內政部,表達希望能縮短警校畢業生服務年限的想法,而經雙方協調、討論後,去年決定修法方向,最快今年實施。
20多名外交人員畢業於警大 工作表現深受肯定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外交部現有20多名外交人員畢業於警大,工作表現深受肯定,其中有多人擔任部內司、處長及駐外館長職務。
李憲章並表示,縮短警校畢業生服務年限將有助於有意報考外交特考的年輕人從事外交工作。外交部也會透過各種管道,包括利用大學生到外交部參訪時,或是舉辦國際青年交流活動時,加強外交特考宣傳。
不過也有人質疑,修法後是否會出現警察離職潮?內政部則表示,警察若轉到其他公職部門任職,「國家培養的人才仍為國家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