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同性伴侶 法務部允年底提對案

2014-10-1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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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尤美女對陳明堂表示,法務部研議同性婚姻議題已久,也開過4場公聽會,卻遲遲提不出對應法案。(余志偉攝)

主席尤美女對陳明堂表示,法務部研議同性婚姻議題已久,也開過4場公聽會,卻遲遲提不出對應法案。(余志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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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16日)舉行同性婚姻及收養公聽會,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出席時表示,法務部認為現今修正民法婚姻部分,牽動法條過多、衝擊過大,現階段適合以現有法制保障同性伴侶權利。主席尤美女要求法務部年底前提出相應對案,陳明堂點頭允諾。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婚姻與家庭是社會形成與發展的基礎,受憲法保障,現今民法雖然未載入有關同性伴侶及其家庭身分關係,但也沒有歧視、限制或禁止,難認有違憲之虞。

針對立委鄭麗君提出的民法親屬編、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同性納入一般婚姻制度,法務部認為將衝擊現有婚姻制度,尤其在「婚生推定」部分,將有違婚姻忠誠義務及傳統真實主義。且將「夫妻、父母」改為「配偶、雙親」等語,牽動109種法律、342條條文,現有法規須全面檢討修正,衝擊甚大。

法務部認為,同性婚姻法制化應先凝聚社會共識,現階段適宜依現有法制,保障同性伴侶的扶養、報稅、醫療同意權、繼承等權利。至於同性收養,法務部表示應考量子女健全成長,包括審慎評估同性家庭教養過程對孩子性別認同的影響等等。

整體而言,法務部並未針對同性婚姻及收養持贊同或反對之意見,僅就立法技術面而言表達影響層面巨大,應先以現行制度保障同性伴侶權利。

主席尤美女對陳明堂表示,法務部研議同性婚姻議題已久,也開過4場公聽會,卻遲遲提不出對應法案。她要求,不論法務部要哪種方式,修民法親屬編、另立特別法,還是要補齊法律不足之處,能否於年底提出對案,陳明堂點頭允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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