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性戀獨享婚姻 教部性平委員曾品傑:不違憲

2014-10-1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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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品傑主張,同性結合的家庭環境不利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與均衡發展,有損孩子的最佳利益,賦予不同的身分關係。(余志偉攝)

曾品傑主張,同性結合的家庭環境不利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與均衡發展,有損孩子的最佳利益,賦予不同的身分關係。(余志偉攝)

教育部性平委員、中正財法系教授曾品傑16日在立法院公聽會上,嚴正反對婚姻平權,他說,異性婚姻才可能繁衍下一代,對小孩的成長環境也較好,立法院可依異性婚姻與同性結合有利於公共利益的程度差異,賦予不同的身分關係,這叫作因應事物本質不同,而給予合理的差別待遇,這樣做並不違反《憲法》第7條的平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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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曾品傑今年初,被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列入新委員名單,但他並無專業背景且反對婚姻平權,加上曾遭學生爆料,多年來在學期中開設研討聖經的宗教活動,學生參加就可酌量加分,因此他的入選當時引起不小爭議,還有性別團體到教育部抗議。

曾品傑16日上午應立法院國民黨團邀請,來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的「同志婚姻與收養公聽會」發言表示,異性戀婚姻具有自然生育、繁衍下一代的可能性,所以國家透過結構上較穩定的婚姻制度,賦予一男一女之異性夫妻締結婚姻的身分關係,保障子女在兩性親職家庭結構下的人格成長並受收養,這與公共利益規範目的的達成,具有密切的合理關聯性。

曾品傑主張,同性結合的家庭環境不利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與均衡發展,有損孩子的最佳利益,立法院可依異性婚姻與同性結合有利於公共利益的程度差異,賦予不同的身分關係,這叫作因應事物本質不同,而給予合理的差別待遇,這樣做並不違反《憲法》第7條的平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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