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師時期曾連續值10天班」林靜儀談過勞:幸好沒倒下,但我不會說這是應該的

2017-11-2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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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舉行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公聽會,召委林靜儀主持會議。(蘇仲泓攝)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舉行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公聽會,召委林靜儀主持會議。(蘇仲泓攝)

爭議多時的「勞基法」修正草案進入審查階段,但民進黨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林靜儀,遭部分網友質疑「勞基法修正草案」倒退100年,她今(23)日在臉書撰文表示,這次修法或許不夠進步,勞基法「永遠都無法達到大家可以認同的進步」。但她反問:「但是有倒退100年嗎?」她並解釋這次修法內容,如加班必須加給平均1.5倍薪資或補休,「這些,100年前,應該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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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表示,確實勞基法很難懂,她這一年常常向許多勞工解釋勞基法保障的內容;而這次修法內容為,年休可遞延1年或折算薪資、輪班工作間隔落實11小時,特殊情況最低間隔8小時(需勞資協議)、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送勞動部審核後之特殊行業種,例假可以在每7日週期內調整。

「勞基法不可能大家都認同,但是有倒退100年嗎」

「勞基法永遠都無法達到大家可以認同的進步。」但林靜儀反問:「但是有倒退100年嗎?」她指出,每週工時40小時、每月加班最高46小時,3個月內調整,有2個月可調最高54小時,但依然維持三個月138小時(138÷3=46);每天工時8小時,最多只能再加班4小時;加班必須加給平均1.5倍薪資或補休。「100年前,應該不是如此。」

林靜儀強調,許多醫界朋友反對連續工作12天,醫療工作是高度壓力的工作,連續12天非常疲累、危險;但醫療保健業在1997年就通過屬於4週彈性工時,是不受做5休2限制(請參考勞動部的手冊)。所有行業的勞動張力、特性、形態不同,「有些行業有那樣調整的需求,不能否認。」

「勞基法規範的是基本,不是每個人都要一樣」

林靜儀強調,人不是機器,必須要休息,她對此非常認同。但因為人不是機器,所以會有不同需求、勞動與生活樣貌;有些人喜歡固定規律的上班模式,有些人需要有彈性調動的工作模式。「勞基法規範的是基本,不可能每個人都要一樣。」

林靜儀還說,這幾天近半夜時搭了一台計程車,開車的運將是一個小公司的老闆;他說,公司經營很困難,他很感謝他的員工願意一起繼續工作,而自己每天下班後出來開計程車。而這幾天大家所說的「資方」,這位運將也是一個資方。

「每一個過勞都是非常讓人心痛的故事。我住院醫師時期曾經13天值班了10天,只能說我幸好沒倒下,我不會說那是應該的。」林靜儀表示,讓人過勞的不是勞基法,是壓在他們身上的經濟壓力與社會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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