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高市警局長劉柏良被拔真的名譽受損嗎?

2021-01-2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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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推測,上任半年的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長劉柏良疑因捲入石木欽案遭拔官。(資料照,徐炳文攝)

外界推測,上任半年的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長劉柏良疑因捲入石木欽案遭拔官。(資料照,徐炳文攝)

2021年度開始,國內高階警官大風吹,其中高雄市警察局長劉柏良才上任半年,便改由刑事局長接任而引爆的不平分波鬧上媒體版面,主要不平之鳴就是捲入法官石木欽的貪腐案中,遭富商翁茂鐘筆記中註明,在1998年10月6日餐飲後,聽其告知怡安科技可以投資,便用本人之名匯入10萬元買股,但卻被認為股份是饋贈,讓劉柏良高呼:名譽受損不能接受,並說程序不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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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說明,只要合法投資理財,當然不構成公務員失職或敗德行為。但是回到劉柏良購買未上櫃怡安科技股票一事,他說當時是刑事局第二大隊長,不知翁茂鐘觸法被調查,是在同事邀約下去赴宴,隨後才有匯款買股行為,這和法官石木欽不同。可是這裡面便存著執法人員自律問題,那就是為何要和自己都不認識的商人共餐,難道只因他是台南市警有會長,但警察又豈會不知,警友會龍蛇雜處啥樣人都有,想透過此搞關係者更多如牛毛。把警察當成民代在幹,也不問一下對方底細,何以來刑事局一趟,便去吃喝人一頓,操守上就算不犯法,也和警察當有的自我要求不符。

而在餐飲中翁茂鐘報上可投資的未上櫃股票,身為刑事局第二大隊長便匯款10萬元,在當時此數是啥樣階層警察努力儲蓄多年才有,劉柏良卻勇於匯給自己都不熟的商人,那所圖就是希望一但上市櫃後能賺上一筆內線好康,但警民關係是建立在有財大家發嗎,會報未上櫃股票給警察,還會讓其掏錢,那一定有誘之以利的說詞,一般人是不會如此大膽去投資,就算有投資股票也是透過號子開戶,真會投資此類股票大多被灌上迷湯勾起貪念,這些人性上的鬼迷心竅,身為刑事警察大隊長者一定都了解,能不碰就不碰,今日陷入商人網中,雖不犯法但往後如何帶領部屬。

在法官石木欽案中的商人翁茂鐘,會無事不登三寶殿?刑事局高官談話後手一招劉柏良便也跟著前往,此種執法人員和被調查對象往來,怎麼看都是親密到不當,在報上明牌未上櫃股票後,法界、調查局、警界便爭相匯款買股,有些還是商人送的,那請問名譽受損的是個人還是整個警界呢。假如這樣不能接受,又對媒體嚷嚷,好似心中無限委屈,難道要全民接受此種警商互動模式嗎。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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