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英士觀點:福島核廢水處置的國際法思考與台灣行動

2021-01-02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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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汙染往往沿著介質擴散,海洋的跨境汙染問題更相當嚴重。(示意圖,徐炳文)

環境汙染往往沿著介質擴散,海洋的跨境汙染問題更相當嚴重。(示意圖,徐炳文)

背景

全世界有大約10%的能源來自核能,來自460座核子反應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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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下,核能是重要的低碳能源,但核能的安全性與核廢料的處置爭議很大。

2011年3月11日的福島核災讓全世界對於核能的態度更為保守,包括台灣在內的許多國家宣布廢核時程,法國也將核電比例從75%降至50%。

311海嘯導致福島核災,引發核電廠反應爐爐心熔毀,為了避免燃料棒高溫融化,從事故發生那一天起,日本就不斷抽取海水冷卻燃料棒,然後將遭到輻射汙染的冷卻水泵送到大水槽裡儲存。

這些三層樓高的大水槽每個容量大約1200公噸,截至2020年9月,共儲存1044個水槽,合計123萬噸。東京電力公司估計其廠區可存放的水槽總量是137萬公噸,預計到2022年夏天儲滿。東京電力公司想要以此為停損點,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到2022年夏季將存滿的137萬噸廢水進行二次淨化,透過「ALPS多核種除去設備」大幅降低63種輻射物中的62種(主要為鍶-90、銫-137、銫-134、鈷-60、銻-125、釕106、碘-129)的濃度,最後無法除去的輻射物質氚,東電提出的方案是透過海水稀釋到法定排放標準的1/40水準後排放,所需時間大約30年。

2020年10月中,日本政府一度宣布將從2022年開始向海洋排放這些汙水。然而,日本政府輕易地全盤接受東電的建議,顯然想要將處理廢水的責任完全推到東電頭上,不願出手相助,無視10月份仙台高等法院才剛做出「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對於受災者有相同賠償責任的判決,受到日本國與國內外輿論激烈反彈。同月23日經濟產業大臣梶山弘志立刻於記者會改口表示,政府尚未決定如何處理這些核輻射汙染的廢水。

日本有意朝海洋排放核汙染廢水的消息引發國際關切,特別是對人權的威脅、鄰近國家的緊張,根據現行國際法,如何回應此一困境,值得我國關注。

20200927-台灣人對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的反應兩次比較 。(2016年11月、2020年9月) 。(台灣民意基金會提供)
台灣人對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的反應兩次比較 。(2016年11月、2020年9月) 。(台灣民意基金會提供)

海上核汙染簡史: 核武試爆、核廢料與哥吉拉

全球電影產業最知名的海怪--哥吉拉誕生於1954年,是輻射汙染下的變種生物,象徵人們對當時高頻率的海洋核武試驗未知影響的恐懼感。

1946年美國成為第一個在太平洋比基尼環礁測試原子彈的國家,接下來的半個世紀,全球共進行2000多次核子試爆,其中250次在海洋進行,法國在法屬波里尼西亞進行193次(1960-1996),美國在馬紹爾群島和中太平洋進行42次(1946-1958),一直到今天,比基尼環礁的輻射濃度仍是車諾比災區的10倍。

1990年代以前的海洋不只是核彈試驗場,同時也是核電廢料的棄置場。根據國際原子能組織(IAEA)的說法,從1946年到1993年,超過20萬噸的輻射廢棄物(其中一些具有高放射性)被傾倒在世界各地的海洋中,主要放在金屬桶中。英吉利海峽、西班牙外海、俄羅斯北冰洋都可見到這些底部印有核輻射標記的鐵桶,多數已經生鏽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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