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標示非萊豬 柯文哲:中央蠻橫不講理,只能盡量讓人民有選擇權

2021-01-01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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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日前透過《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公告「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及「肉品進口商強制自主檢驗」,新規今起正式上路。(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日前透過《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公告「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及「肉品進口商強制自主檢驗」,新規今起正式上路。(台北市政府提供)

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今(1)日起正式開放進口,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前往大直量販店生鮮肉品區視察北市通路賣場「不含萊劑專區」正式上路情形,柯文哲表示,北市府面對中央的蠻橫不講理,只能盡量讓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把不含萊劑的豬肉標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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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萊豬進口,台北市日前透過《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公告「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及「肉品進口商強制自主檢驗」,讓豬肉製品管理能夠食材溯源、明白標示萊劑,今起正式上路。

柯文哲表示,面對中央政府的蠻橫不講理、強行通過一些法令,台北市政府只能盡量讓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至少把不含萊劑的豬肉標示出來,並請廠商弄得更清楚,這是台北市「謙卑」能做到的。

20210101-台北市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黃珊珊1日前往視察。(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台北市長柯文哲(左)、副市長黃珊珊(中)1日前往視察。(台北市政府提供)

副市長黃珊珊表示,依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公告,元旦起連鎖通路商販售的散裝生鮮豬肉及豬可食部位產品,可採取張貼、懸掛、立牌等標示方式設置「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如已於產品外包裝標示不含萊劑或等同意義文字之標籤,則可以不用設立專區。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元旦起針對標示新制,將啟動專案稽查,除督促食品販售及餐飲業者,應落實張貼原產地標示及分區販售揭露原產地資訊外,也將同步確認業者進貨憑證是否標示屬實,若未依規定標示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或25條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依違反同法第28條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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