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論文案 賀德芬酸蘇貞昌:對女明星和「小老太婆」標準不一

2020-10-14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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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表示,「蔡蘇政府」的法律因人而異,沒做到法律要求的平等對待、保障人權。(盧逸峰攝)

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表示,「蔡蘇政府」的法律因人而異,沒做到法律要求的平等對待、保障人權。(盧逸峰攝)

總統蔡英文因被質疑博士論文與學位造假,於去年9月4日對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台大新聞所前所長彭文正、美國北卡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林環牆3人提告妨礙名譽。延宕1年多後,北檢今(14)日傳喚彭、賀說明,但賀德芬拒絕出庭,還在記者會上酸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歐陽娜娜事件態度上前後不一,「小女孩可以為了工作,我們小老太婆可以為了生存,愛作什麼都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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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德芬今天召開記者會,列出5點聲明指自己的傳票被莫名併了15個案子,備註欄文句還沒走完,連公文形式都不具備,她質疑這樣的傳喚是違法的,自己不能委屈配合演出這場秀、配合違法傳訊。她指,法律制度如此權利、資訊不對等,且她還身為刑事被告,對人權影響何其重大,「連個傳票都寫不清楚,要我一個一輩子在法律上打轉的人出庭,不可思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先前曾批評到中共國慶晚會演唱的歐陽娜娜,他在9月27日指出,台灣歌手「享受自由民主與健保資源,身為公眾人物,還跑到對岸唱不適當的歌」;9月30日,蘇貞昌又表示,滿關心歐陽娜娜「受制中國會有什麼下場」,還點名歐陽娜娜的父親、歐陽龍曾演過的電視劇「藍與黑」那些對白可以參考。結果到了10月12日,蘇揆受訪時又表示,歐陽娜娜有沒有違法,由文化部、陸委會根據事實共同認定,「我們其實滿關心歐陽娜娜,一個小女生為了工作,她有不得已的地方」,半個月內態度180度大轉變。

賀德芬表示,「蔡蘇政府」的法律因人而異,沒做到法律要求的平等對待、保障人權,賀舉上述一事說,「20歲的女明星還是小女孩,為了工作可以為敵人效力,可以在敵人舞台上誇耀敵方軍力、恐嚇自己的國人,我們的行政院長還可以說她是小女孩;那我們小老太婆可以為了工作,為了生存,愛作什麼都可以嗎,可以賣台嗎?蔡英文也可以為了不要被法律追溯也是有理由啊,所有那些王炳忠之人,都是有理由的啊。」她稱,司法被蔡英文操控到如此地步,「論文門」一案即是對民主制度能不能繼續走下去的一項高標準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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