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後,Uber就解套了?司機到底是員工還是承包商?

2020-09-0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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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宣布將收購英國租車公司Autocab,很可能轉與當地經銷商的合作模式生存。(AP)

Uber宣布將收購英國租車公司Autocab,很可能轉與當地經銷商的合作模式生存。(AP)

「你應該知道的是:加州法院裁定,Uber和Lyft需將司機視為正式員工,而非屬承攬關係。這意味著Uber和Lyft需砸下大筆經費,以支應各項員工福利措施,同時還需建置新的平台,一改現有的商業模式。面對因疫情衝擊而疲弱的叫車市場,Uber有望藉由迅速成長的外送服務,逆轉局勢嗎?」

今年五月,加州檢察長貝塞拉(Xavier Becerra)和舊金山、洛杉磯和聖地牙哥等地檢察官,以違反AB-5勞工法案為由,向舊金山高等法院起訴Uber和Lyft,要求這兩間公司需向司機提供如最低薪資、醫療及就業保險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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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和Lyft長期以來,一直都將司機視為「承包商」而非公司員工。然而,根據今年一月於加州生效AB-5法案(Assembly Bill No. 5)規定,企業要將勞動者認定為「承包商」,需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一、勞動者和企業間並不存有從屬及指揮監督的關係

二、勞動者從事的工作,並不在企業營運的主要業務範疇內

三、勞動者可獨立承攬工作

為符合法案的規定,Uber自去年起,開放讓司機設定乘車費率,且可預先查看乘客的目的地,讓駕駛可自行估算行車時間及車資。Uber推出這一連串的新措施,主要是強調駕駛是可自由設定工資的承包商,不過,這個解釋對州政府來說,並不成立。

負責審理此案的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舒爾曼(Ethan Schulman)於8月9日做出初步裁決,認為Uber和Lyft與司機並不屬於承攬關係,要求Uber和Lyft在十日內,需將司機列為正式員工,且需依法提供各項保障措施,如最低薪資、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加班費等。

Uber和Lyft對此表示,他們無法在短時間內將駕駛調整為正式員工,除了龐大的人事成本外,要改變既有的商業模式,更要花上數個月的時間。面對法院的強致執行,Uber和Lyft宣布,將暫時關閉在加州的共乘業務。

但加州法院在受理Uber和Lyft的上訴後,決定延長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對Uber和Lyft的生效時間。也就是說,在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出爐前,Uber和Lyft可按現有的模式繼續營運。附加條件是,Uber和Lyft的執行長必須在9月4日前向法院提交聲明,承諾已對駕駛制定相對應的勞動保障措施。

韋德布希證券公司(Wedbush Securities)分析師艾夫斯(Dan Ives)對這項裁決表示,「這暫時消除了籠罩在叫車服務業者頭上最厚重的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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