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觀點》ECFA「十年大限」是真議題嗎?

2020-07-05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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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4日,ECFA談判台北會商,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右)與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左)握手。(資料照,美聯社)

2010年6月24日,ECFA談判台北會商,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右)與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左)握手。(資料照,美聯社)

從2019年7月開始,不斷有學者、專家投書媒體提醒台灣正視《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十年大限」。這個「恐懼牌」,沒有因為2020年總統大選落幕,反而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蔡英文政府持續選邊美國,被北京批判「以疫謀獨」,兩岸民間對立情緒不退,成為國安局長邱國正認證「打擊台灣,轉移內部壓力」可能手段,以及大陸學者唐永紅、金燦榮宣稱大陸「壓制台獨」、「以經促統」的合理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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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由台灣民間啟動的討論,在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於台灣大選後表態「ECFA得來不易,相信兩岸同胞都不希望此一重要成果得而復失」後平息,但在邱國正主動再拾起這個話題、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希望兩岸「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大陸學者加入討論,再基於大陸涉台學者發言「可能有人授意」的理解,再次掀起對「ECFA十年大限」的恐懼與討論。

然而,「ECFA十年大限」雖然引發產、官、學、媒就經濟、政治、產業及法律層面進行各種討論,實際上台灣民眾仍如同2010年4月「雙英辯論」時一樣,循著馬英九與蔡英文10年前的宣稱,依照自身政治立場認為ECFA是台灣面臨區域經濟整合挑戰時「關鍵時刻的正確選擇」,或是蔡英文認定ECFA將加深台灣對大陸經濟依賴的「糖衣毒藥」,對ECFA的看法依舊分歧,對「ECFA終止」後造成的影響更莫衷一是,更有許多民眾誤將提前適用的「ECFA早收清單」當成ECFA的全部,渾然不覺2014年學生攻進立法院反對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才是ECFA套餐的「三主菜」之一。

簡言之,ECFA簽署10年,台灣民眾對ECFA的認識不但沒有進步,反因「抗中」成為政治正確更加混亂。要止息爭論,有必要重新認識ECFA,並釐清ECFA在台灣內部引發的爭論從何而起。然後,才可以清楚知道「ECFA十年大限」是假議題,「ECFA可能終止」、以及終止後台灣恐成為區域經濟整合地圖中的「空白」,才是真議題。

20200421-國民黨革實院21日舉行「未來沙龍」直播活動,前總統馬英九出席。(盧逸峰攝)
時任總統馬英九認為ECFA是當年台灣面臨區域經濟整合挑戰時,在關鍵時刻所做的正確選擇。(資料照,盧逸峰攝)

ECFA的「兩岸特殊性質」

前經建會主委尹啟銘曾公開表述「ECFA是兩岸特殊性質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不會違反WTO的精神」。

10年前對兩岸簽訂ECFA抱持「疑慮」,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中國研究學程」前兼任助理教授洪財隆接受本刊訪問時,同意ECFA具「兩岸特殊性質」,但對「不會違反WTO的精神」,或是當前多數台灣民意認為ECFA須受「WTO規則」制約因此衍生出「十年大限」討論持「保留」看法。

洪財隆的專長是區域經濟研究,他指出,ECFA是馬英九政府依照中國大陸與東南亞國協(ASEAN)2002年簽訂《中國(大陸)-東協經濟合作架構協定》(China-ASEAN CECA,又被簡稱為「東協加一」)模式,逐步實現「兩岸共同市場」起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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