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正觀點:「制憲」,台灣國家正常化的第一步!

2020-04-3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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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將在30日向中選會遞交制憲公投提案書。(簡必丞攝)

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將在30日向中選會遞交制憲公投提案書。(簡必丞攝)

台灣制憲基金會將在4月30日向中選會正式提交制憲公投提案書。若成案,台灣有機會在明年8月28日舉行史上第一次制憲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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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聽起來離人民很遙遠,但無處不影響你我的實際生活,上至總統職權,下至人民言論、集會自由等等,都包含在憲法之中。

然而,現行憲法最大的問題在於,「規範與人民認知過於遙遠」。最顯著的例子就是與中國的關係。按照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我們的正式國名簡稱就是「中國」,這與絕大多數民眾認知有極大落差。

三十年前,有「台灣人」認同的僅有13%,過了三十年之後,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於今年2月24日的民調,高達83.6%的民眾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創歷史新高。

但是,歷史新高的「台灣人認同」是一種「國族」認同,而非絕對的「國家」認同。說來刺耳,但這與香港民眾認同自己是「香港人」有異曲同工之妙。因為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台灣人對於國家的認同仍然混亂不清,不只影響內部團結,更讓國際友人眼花撩亂,先前的華航事件就是最好的證明。

20190831-台灣制憲基金會31日主辦「催生21世紀台灣新憲法研討會」。(蔡親傑攝)
台灣制憲基金會催生「台灣新憲法」。(資料照,蔡親傑攝)

1215年6月15日,在英國蘭尼米德(Runnymede)的泰唔士河畔,簽訂了被譽為現代憲政「鼻祖」的英國《大憲章》(The Great Charter),雖然在後來幾經更改,但完全不妨礙《大憲章》對於英國,乃至全世界民主發展的象徵性意義。

在《大憲章》中,最為重要也影響後世最為深遠的,就是第一次公開宣示,即便尊貴如國王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許多歷史學家更將英國的歷史分為大憲章出現前與出現後,可見一國的憲法能根本性的改變一個國家的走向與命運。

1789年3月4日,美國憲法正式施行,是世界上第一個成文憲法,雖然日後也因時代變遷而修正。然而,美國憲法中所揭示的「三權分立」、「人人平等」的原則即便不是研究法律的民眾也朗朗上口,為現代人類文明跨了一大步。

無論是1215年的英國《大憲章》,抑或是1789年的美國憲法,除了憲政法學上的意義外,更重要的是完全改變了國家的命運。藉由憲法的制定,凝聚國人的國家意識與共同理念。而憲法的施行與修正,更豐富了民眾對於未來生活方式的想像。

因此,要將台灣當前高漲的「台灣人」意識,轉化為「台灣國家意識」,關鍵就在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

台灣受「一中憲法」纏身多年,猶如慢性病。而啟動制憲公投運動將是台灣國家正常化的第一步,這部新憲法的意義將乘載台灣人長年來的夢想與理想,一同邁向台灣的新生活與新未來。

*作者為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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