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納《勞基法》暖身,8月起住院醫師每週調降為80工時

2017-03-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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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納《勞基法》暖身,8月起住院醫師每週調降為80工時,圖為衛福部長陳時中。(曾原信攝)

為納《勞基法》暖身,8月起住院醫師每週調降為80工時,圖為衛福部長陳時中。(曾原信攝)

衛生福利部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自8月1日起適用,明訂住院醫師每4週總工時上限320小時,屆時住院醫師每周工時將從現行的88小時降到80小時,以保障病人安全及受訓醫師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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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去年宣示2019年9月起,受僱醫師將納入勞基法,為逐步降低醫師工時、分散衝擊力道,衛福部醫事司近日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住院醫師每週八十八小時工時將先降至八十小時,指引明訂,住院醫師工時應合理,包含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但期間應有短暫休息;輪班制者,每日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13小時,2次值勤之間應該至少間隔10小時。每4週總工時上限為320小時。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這是國內自102年以來,再一次更新「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版本,要求100家左右的教學醫院必須與住院醫師訂定書面的聘雇契約書,按新工時走,否則記點、取消教學醫院資格。

根據指引內容,醫療機構與住院醫師約定的正常工時內的所有臨床、教學及會議等活動,都應列入工作時間計算。一線(駐院)值班、待命、候傳、隨同轉診、臨時召回、奉派參加的會議活動,都列入工時計算。

醫師例假也新增明文規定,每七天至少要一天例假,可彈性於兩週內安排兩日,但不得連續工作逾十二日,且工作滿一定期間要給特休假,例如六個月三天、一年七天等。石崇良指出,新制預計八月實施,醫院執行狀況均會納入評鑑,若有不理想,最嚴重可能要求不得再招收住院醫師。

不過指引也設排除條款,輪班的住院醫師當面臨病人病情危急需持續照護、當時事件有重要學術價值、病人本人或家屬請求原住院醫師持續照護並經住院醫師同意,工時不受每日最長13小時限制,但連續工作時間仍不得超過16小時。

然國衛院曾評估,若醫師納勞基法縮短工時,恐將出現1926名至2092名住院醫師或992名至1093名主治醫師的人力缺口,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這兩年婦產科招收人數是稍改善,人力不均問題卻仍存在,走重症醫師仍很少,須解決。對此,石崇良表示,透過補助及員額調整,除內科外,外科、婦產科、兒科、急診科人力均在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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