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紀宇專欄:一位悲憤的父親 化身美國反槍急先鋒

2014-06-01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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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失愛子的美國律師理查.馬丁尼茲,要化悲憤為力量,以餘生全力推動加強機械管制。(美聯社)

痛失愛子的美國律師理查.馬丁尼茲,要化悲憤為力量,以餘生全力推動加強機械管制。(美聯社)

「今天,我將要求每一個我能接觸到的人,要求他們寄明信片給他們能想到的每一個政治人物,上面只寫3個字:Not one more(不要再有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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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馬丁尼茲(Richard Martinez)是一位悲傷而憤怒的父親,因為他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克里斯多夫.麥克斯─馬丁尼茲(Christopher Michaels-Martinez)。

5月23日晚間,加州大學聖芭芭拉分校(UCSB)附近的大學城發生瘋狂血案,兇嫌艾略特.羅傑(Elliot Rodger)先揮刀刺殺3人、再開槍射殺3人,最後飲彈自盡。

克里斯多夫今年20歲,是UCSB的2年級學生,原本準備3年修完所有學分,再到英國倫敦遊學1年。雖然他與兇嫌素不相識,更無怨仇,卻是6名無辜受難者之一。他中槍之前45分鐘,他才與父親通過電話。

克里斯多夫.麥克斯─馬丁尼茲(美聯社)

馬丁尼茲悲傷到極點、憤怒到極點,但他的怒火並沒有燒向兇嫌的父母,要求對方認錯、道歉、賠償,因為他認定,殺害克里斯多夫的瘋狂兇嫌有一個共犯:導致美國槍械泛濫成災、管制鬆散的政治與法律體制。

一般人都知道「天賦人權」的基本理念,但美國自18世紀立國以來,卻多了一項「天賦槍權」,而且明文寫入憲法:「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美國民兵(維基百科)

雖然美國憲法的文本是「民兵」(militia),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歷來幾次重要判決,早已確定個人也具備不可侵犯、法律保障的「擁槍權」(gun right),這一點就連要求加強槍械控管的人士,也不會否認。

北美洲早期白人移民的狩獵與開拓生活,以及與美洲原住民的衝突鬥爭,讓槍械成為生活必須品,「扛著槍跟爸爸去打獵」成為無數男性的成年禮。獨立戰爭期間,各州的民兵是最重要的戰力之一,更賦予槍械「反抗暴政」的神聖意義。

進入20世紀,槍械泛濫對美國社會造成的傷害,一再以各種形式的危機血腥爆發,也促成聯邦政府修法加強管制。

例如禁酒時期黑幫火拚與1934年的《全國槍械法》(National Firearms Act),甘迺迪兄弟與金恩博士遇刺與1968年的《槍械管制法》(Gun Control Act),約翰藍儂與雷根總統遇刺與1993年的《布萊迪手槍暴力防制法》(Brady Handgun Violence Prevention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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